关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推行行政机关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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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推行行政机关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沙府发〔202169已于2022112日正式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重庆市沙坪坝区推行行政机关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作如下解读

  1. 背景依据

规范全区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保护和增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重庆市沙坪坝区推行行政机关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导思想、概念及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柔性执法方式、工作要求及组织领导等方面全面推行柔性执法相关工作;制定柔性执法事项“两张清单”、全面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共享等环节推行柔性执法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一)适用范围

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免强制清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对不触碰安全底线,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外,对行政相对人应推行柔性执法。对利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适用柔性执法。

(二)柔性执法方式

1.行政劝导预防。组建由执法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行政劝导示范队伍,在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设立劝导示范点,通过文明用语,耐心细致对各类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

2.行政告知建议。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和公众号等各种信息途径,或者点对点提醒、引导,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告知监管要求,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预防违法行为。

3.行政约谈告诫。对违法情节轻微、无危害后果、无主观故意并能及时纠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应首先通过行政约谈告诫方式督促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以教育告诫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强制)或处理。

4.行政调解纠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服教育和疏导的方式,组织行政争议各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使行政相对人心悦诚服地配合行政机关的执法行动,达到化解矛盾和纠纷的目的。

5.行政回访提升。在做出柔性执法决定后,对行政相对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跟踪回访,了解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纠正,并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及建议。

(三)工作任务

1.制定柔性执法事项“两张清单”。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程序编制本系统本部门柔性执法事项“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适时调整更新。

2.全面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要将行政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贯穿于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和行政管理工作各方面,探索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以及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以及利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或社会安全突出事件实施的违法行为,和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

4.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共享。行政执法机关对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的需立案查处的案件线索要进行核查,并将处理情况回复行业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规定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本文查阅途径

《重庆市沙坪坝区推行行政机关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沙府发〔202169已于2022112日正式印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具体查阅路径: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文件→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推行行政机关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