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坪坝区贯彻落实实体经济减免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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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贯彻落实实体经济减免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的通知》(沙财政发〔2022110号),已于2022628日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2271日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沙坪坝区贯彻落实实体经济减免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的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号、《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的通知》渝财综〔2019〕21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操作流程,沙坪坝区财政局会同沙坪坝区区税务局、沙坪坝区残联,共同草拟了《沙坪坝区贯彻落实实体经济减免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的通知》。

二、文件制定过程

根据渝财综〔2019〕21号文件要求,并参考主城其他区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并结合沙坪坝区实际情况,草拟了《沙坪坝区贯彻落实实体经济减免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的通知》,本通知已征求区税务局、区残联等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

三、文件主要内容

《沙坪坝区贯彻落实实体经济减免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的通知》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对因客观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进行困难程度认定;主要对企业生产、盈利、职工工资社保发放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认定。

第二部分根据企业困难程度认定结果,按照缓交6个月残保金,减免半年残保金,减免1年残保金三个层次,实行分类减免缓政策。

第三部分明确企业申请减免缓残保金政策的申报材料。

第四部分制定减免缓残保金办理程序,确立“一年一次申请,不跨年度申请”的申报原则,确定每年度5月1日至6月30日为申报时段;明确区级各审核部门职责。

第五部分是落实企业责任,健全工作联动机制。

四、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五、本文查阅途径

本《沙坪坝区贯彻落实实体经济减免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的通知》已由财政局于2022年7月1日印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具体查阅路径: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