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沙府发〔2017〕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17年8月29日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实施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16年12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59号),提出要为困境儿童营造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充满关爱、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确保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文件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文件制定过程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59号)印发后,我区立即启动《实施意见》编制工作。《实施意见》成稿后经向区妇儿工委、区教委、区卫健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总工会、团区委等相关单位和各镇街发放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于2017年8月29日由区政府印发实施。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按照上下对应,结合沙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是对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保障和落实监护责任等做出了相关政策规定,并要求相关单位出台细则确保对困境儿童的帮扶和救助。
(二)本《实施意见》主要阐明了困境儿童的合法权利应得到保障,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四、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五、本文查阅途径
本《实施意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具体查阅路径: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区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