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措施》第6条明确,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如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对该地区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12月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2号),对2022年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共工商户一律减免6个月租金,实际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减免,2022年12月1日前已退租的不予追溯。对2022年承租各产业园区国有开发投资平台公司所属的生产厂房及其配套用房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减免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租金。因此我区将按照新的“十二条措施”执行,对符合要求的服务业单位减免6个月租金。
申请方式:由承租方向出租房屋的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单位申请书、承租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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