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吸纳本地群众务工就业、提能增收的作用,对通过以工代赈方式积极组织本地群众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做出了以下安排。区人力社保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镇、街道等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动员全区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抓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组织、劳动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劳务报酬发放监管等具体工作。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将用工需求和用工计划告知区人力社保局、项目所在镇(街道),区人力社保局、镇(街道)应及时通过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三微一端”等平台发布用工需求,意向人员可在相关平台或村委会报名登记,按照就近就地和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原则,确定参加务工人员名单。
当地群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工程建设:一是主动申报务工需求。详细了解项目用工信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务工需求和意愿,向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中介申报就业需求、技能水平等,以便供需对接。二是主动参加技能培训。及时参加项目单位、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参与项目建设的就业能力。三是主动遵守规章制度。在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执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务工,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四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依规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在工资支付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逐级向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反映投诉,利用法律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依托项目创业兴业。主动为项目工程建设配套提供生活性、生产性服务,在间接参与工程建设中实现灵活就业、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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