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柔性执法适用哪些范围?
发布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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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操作上主要表现为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免强制清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

对不触碰安全底线,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外,对行政相对人应推柔性执法。柔性执法贯穿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监管、执法活动中,对发现的不需要立案查处的轻微违法行为普遍适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也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定具体操作细则,确定不同的监管内容和执法重点。

对利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适用柔性执法的意见。

法律、法规、规章对前款涉及的行政执法行为在程序上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