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需要评审?
发布日期: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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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