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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沙坪坝区直管公房时的补偿方式如何确定?
发布日期: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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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管公房的处置上,《重庆市沙坪坝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明确房屋征收部门与产权单位签订补偿协议为原则。同时,结合我区的一贯做法,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明确:

1.产权单位与直管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房屋实行产权调换,不作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产权单位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符合直管公房租赁条件的承租人同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产权单位给予房屋承租人适当弃租补偿,不再提供直管公房进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