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1-04-07 字体:【


沙坪坝区地处重庆主城西部,东临嘉陵江,西抵缙云山,一江蜿蜒、两山相拥,坐拥歌乐山、缙云山两大生态“肺叶”。自周朝巴国属地起,已有3000年的历史,融巴渝文化、沙磁文化、抗战文化、红岩文化于一炉,是红岩精神的重要发祥地,也是传承巴渝历史文脉的科教文化区。近年来,沙坪坝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紧紧围绕“一中心两基地一高地”,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着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书写了绿色发展的时代篇章。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步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美丽中国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五年,是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重庆市“一区两群”协同发展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新时代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新定位新使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将面临一系列重大挑战与新的历史机遇。沙坪坝区是重庆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的主战场,市委、市政府赋予了沙坪坝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的新定位,担负着建设引领重庆高质量发展的“科创智核”、承载“一带一路”倡议的“开放高地”、传承巴渝历史文脉的“文化名城”和彰显重庆山水魅力的“美丽都市”的新发展使命,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发展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担当。“科创智核、开放高地、文化名城、美丽都市”成为沙坪坝区新时期奋斗的历史方位和坐标。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重庆市沙坪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在深刻把握沙坪坝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与面临形势的基础上,坚持全国眼光、坚持全市战略、坚持沙坪坝特色,坚持标本兼治,围绕打造彰显重庆山水魅力的“美丽都市”目标,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以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科学制定《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积极融入重庆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战略行动中,协同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市基本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规划范围为重庆市沙坪坝区行政区划范围(不含高新区)。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时期,沙坪坝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切入口,聚焦水、大气、土壤及生态修复,圆满完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如期实现,成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效果最显著的五年,荣获“全国文明城区”“首批国民休闲旅游胜地”“国家卫生区”“中国天然氧吧”等殊荣,成功入选首批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水碧、山青、天蓝、地绿的美丽生态画卷正渐渐展现。

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始终坚持环境污染“零容忍、出重拳”,以“一山(歌乐山)一河(梁滩河)一部(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联合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属地镇街联合整治“散乱污”企业,铁腕整治“散乱污”企业3887编制并发布沙坪坝区“三线一单”,构建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三挂钩”,市级以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跟踪环评完成率100%严控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企事业单位节能降耗,“十三五”期间,全区单位GDP耗、水耗分别累计下降16.5%14%。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约束性指标,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腾出更多空间和容量。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扎实推进中央、市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取缔燃煤锅炉,完成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等100余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公交车、出租汽车使用清洁能源覆盖率达100%,累计淘汰柴油货车、老旧车及黄标车约2000辆,从2016年起每年路检约1万辆机动车,在全市率先推行烤羊店炭改电(气),建成大气环保网格化调度中心,构建了监测、预警、分析于一体的智能监管平台,2015-2020,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81天上升至314天,PM2.5浓度由53微克/立方米降至30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沙区蓝”成为常态。嘉陵江沙坪坝区段水质达到II类,梁滩河沙坪坝区段出境断面水质提升至IV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面完成管网排查,新改建污水管网320公里,位列全市前列,完成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5座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增处理能力10.52万吨/天,开展6个水库综合整治,上、下天池和普照寺水库水质由劣V类提升至Ⅲ类,菁云湖水质保持Ⅲ类,五云湖、斐然湖水质提升至IV类。在全市率先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一张图”清单,完成103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实施重庆特钢厂、重庆永华电镀厂等16个地块治理修复,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重点危废产生单位精细化管理。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处置,“十三五”期间,全区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绿色生态屏障更加稳固。强化城乡空间生态调控,进一步优化“两区两带”功能布局,不断优化调整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等国土开发空间结构。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现状遥感监测问题线索清单实地核查,全面完成缙云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区31自然保护地违法点位全部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60.45方公里(沙坪坝区46.28平方公里、高新区14.17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正在开展中,现行法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仍以2018年区生态环境局获批数据为准),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清单管控试点,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划得实、守得住”。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全面完成“林长制”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全区11万亩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森林覆盖率由201527.5%上升至2020年的32.6%。累计实施城市“增绿添园”51个、靓化隧道12座,新增城市绿化面积513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4平方米,城市生态品质不断提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累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平方公里。完成歌乐山保护提升规划修编,整治“大棚房”25处,治理地灾72处,实施中梁山1330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治理。

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氛围日益浓厚每年坚持开展世界环境日、环保“十进”等环保主题宣传。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宣传,协调华龙网、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中心等市、区级媒体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举措、进展和成效进行报道。结合世界环境保护日等重要节点,运用沙坪坝微政务、官方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进行宣传,增强广大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教育,每学年学校各年级生态文明课程达到12课时以上。开展自然艺术展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圈系列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融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创建活动成效显著,成功获评“全国文明城区”、“首批国民休闲旅游胜地”、“国家卫生区”、“中国天然氧吧”等国字号名片,成功入选首批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全民共建共享氛围愈加浓厚。

专栏1 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实际值

备注

生态空间

1

生态保护红线占幅员面积的比例(%)

≥36.2

15.26*


2

林地面积总量(万亩)

≥13

14.8(2019年)

2020年数据尚未出台

3

森林覆盖率(%)

2020年森林覆盖率按最新调整统计指标评价,46%为全市平均水平。

32.60


4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完成市下任务

完成市级任务


5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8

36.5


6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9

9.4


7

耕地面积(公顷)

≥4191.93(除高新区)

6406.49


节约低碳

8

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

完成市级任务

完成市级任务


9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完成市级任务

市级未下达相关任务


10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

17

预计30,达到目标值


11

秸秆综合利用率(%)

100

100


12

净增建设用地总量(公顷)

<4832

完成


13

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85

85


环境质量

14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0

314


15

PM2.5年均浓度(mg/m3)

下降20%(达到0.042以下)

0.030


16

SO2年均浓度(mg/m3)

逐年下降

0.011


17

NO2年均浓度(mg/m3)

<0.040

0.033


18

嘉陵江沙区段水质

不低于入境断面

II


19

消除黑臭水体

全面消除

全面消除


20

消除辖区劣V类水体

全面消除

全面消除


2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100

100


22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污染治理

23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吨)

完成市级任务

完成市级任务


24

氨氮排放量(吨)

完成市级任务

完成市级任务


25

二氧化硫排放(吨)

完成市级任务

完成市级任务


26

氮氧化物排放量(吨)

完成市级任务

完成市级任务


27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吨)

完成市级任务

--


28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96

96


29

乡镇污水处理率(%)

≥85

94.5


3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注:1*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正在开展中,数据未经自然资源部最终审批和锁定,现行法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仍以2018年区生态环境局获批数据为准。

  1. [ ]的数据为5年累计数。
  2. “—”表示“十三五”期间未进行考核统计,无现状数据。
  3. 2020年最终数据以市统计局发布为准。

第二节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仍面临诸多挑战

尽管沙坪坝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但还面临诸多内在短板与外部挑战,绿色转型升级任务重,统筹发展与保护难度增大,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水、气、土等环境问题治理更加多样复杂,区域生态环境不平衡不协调,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难度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任务重,生态环境精细化监管亟待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较大提升空间,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存在差距。

绿色转型升级任务较重,统筹发展与保护难度增大受全球经济深层次大变革和疫情影响,沙坪坝区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支出受到影响,经济贸易下行压力下的“稳增长、保就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将产生一定矛盾。“十四五”期间,沙坪坝区将同全市一起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预计到2025年,地区经济将保持6%左右的增长速度。由于产业发展载体空间不足,“散乱污”企业整治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性问题,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根本解决。全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不明确、特色不突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入瓶颈期,亟待通过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等注入实现“腾笼换鸟”“筑巢引凤”,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率。区内工业企业数量多,水泥、汽摩、医药、橡塑等传统行业仍然是沙坪坝区主要的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碳排放控制难度大,生态环境保护根源性压力依然明显,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新时期随着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城镇建设规模和常住人口数量将进一步扩展,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进一步降低,对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带来更大考验。

水、气、土等环境问题治理更加多样复杂,实现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任重道远大气方面,受“两江两山两槽”弱扩散条件、本底排放总量较大,以及输入性污染贡献的影响,沙坪坝夏秋季臭氧超标、冬春季细颗粒物超标问题突出,夏季臭氧外来输入占35-40%,且缺乏有效控制手段,扬尘源难以实现稳定、高效控制,餐饮源和乱焚烧管控难度大,持续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现有15万辆且每年10.8%的增长率)导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难以控制,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水环境方面,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仍缺乏坚实基础,城乡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管网问题未彻底解决,梁滩河沙坪坝段生态基流匮乏,未系统开展水生态修复,水质需持续巩固。土壤环境方面,土壤污染防治基层管理技术力量薄弱,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部分技术标准等规范文件有待出台,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区县、镇街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指导性文件,管理工作难度大,部分工作推进难度大。污染地块急于再开发利用与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周期长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

区域生态环境不平衡不协调,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难度沙坪坝区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不一、空间梯度差异鲜明。以中梁山为界,东部城区属于老城区,城市用地布局不合理,产业升级发展空间受限,市政设施老化、交通拥堵、城市功能不完善,城市生态治理滞后,滨江城市风貌特征不鲜明,城市品质形象不佳,井口地区“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三区无序混杂的问题比较突出,废气排放扰民已成为一大难题。经济相对欠发达西部受限于本身腾挪空间小、集聚度不高、功能与空间统筹不足等问题,人口、交通量的增长将导致城市扬尘、生活污染、机动车尾气进一步加剧,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改善不容乐观。中部中梁山片区是沙坪坝区重要生态屏障区域,经济条件落后,“散乱污”企业影响环境质量现象仍然存在,矿山开采遗留问题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较重,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将进一步凸显。沙坪坝区城乡结合部面积大、范围广,中梁镇、歌乐山街道、凤凰镇等区域散居农户较多,综合治理难度较大。此外,全区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突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难度较大,污染物集中处理难度大、成本高,农业农村环境将面临点源与面源、生活和生产、外源性和内生性污染共存的局面。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任务重,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沙坪坝区生态环境风险类型和成因多样化、复杂化。全区环境风险企业较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核与辐射环境风险防控难度大,污水处理厂、通信基站、医院等项目建设引发的“邻避”现象时有发生。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薄弱,环境风险防控应急体系仍待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等重点敏感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亟待完善。环境保护公众满意度不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敏感性日益增强,对生态环境风险容忍度越来越低,生态环境维权行为增多,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矛盾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生态环境精细化监管水平亟待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较大提升空间沙坪坝区虽然近年来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但建设进度仍相对滞后于社会发展,基础能力建设仍然存在短板,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农村地区环境治理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布局不完善、运营长效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明确,设施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监测、应急、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人员规模不能较好满足管理需求(尤其镇街一级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缺口较大),无法做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环境执法人员常扮演“消防员”角色,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队伍薄弱,大数据智能化监管水平和技能亟需提高。环境高风险领域责任保险等制度仍需进一步推进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保护机制尚未健全,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地见效还需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待更深层次推进。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新的历史机遇期

虽然面临诸多压力,但也应当清楚认识到,沙坪坝区地处重庆中心城区,生态文化特色资源丰富,拥有歌乐山、缙云山、嘉陵江等独特山水资源,是“两江四岸”核心承载区,是重庆的地标、灵魂和精华所在之一,是“历史人文风景眼、山水城市会客厅、商业商务中心区”之一,也是西部(重庆)科学城的主体,区位优势十分突出,极易受中心城区发展的辐射带动。随着国家和重庆市即将实施一系列重大战略行动,势必推动沙坪坝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迈上新台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将面临着一系列难得的历史机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沙坪坝美丽都市建设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谋划指导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将其作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为科学把握和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提供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深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明确提出,要把重庆建设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使重庆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总书记对重庆市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为重庆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提供了方向指引。沙坪坝区将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到新时期各项工作中,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日益成为沙坪坝区大地发展的主旋律。

长江经济带发展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中央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切实要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实好长江经济带发展成为重要政治责任。2020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赋予长江经济带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市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已成为重庆市的重要政治责任,沙坪坝区将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红利,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更好彰显城市特色与生态底色,为推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展现大担当、实现新作为。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上升为国家战略2020年初,党中央提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上升为国家战略,推动成渝地区一体化发展,势必推动沙坪坝区高质量绿色发展融入两地一体化统筹发展布局。沙坪坝区地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战略联结点上,规划及建成遂渝、成渝等铁路(高铁)10条,成渝、渝遂等高速公6,重庆西站、成渝高铁沙坪坝站和拟建的成渝中线高铁科学城站均设在沙坪坝区,拥有独特的门户优势,是重庆向西发展的“排头兵”,在区域协同、科技创新上发挥着重要功能作用,有望成为唱好“双城记”的重要增长极和核心引擎。沙坪坝区将紧紧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统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以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切实提升区域发展“绿色含量”

美丽主城都市区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与保护。重庆市实施“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主城都市区空间功能重构优化,主城城市空间向西扩容扩展,西部(重庆)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等建设加快推进,将进一步拓展沙坪坝区发展空间。随着城市创新平台深入打造,有利于科技金融、科技服务、创新人才等创新资源集聚,将使沙坪坝成为全市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地、新科技诞生地和新产业策源,在全市创新发展中获得发展先机。市委、市政府赋予了沙坪坝区打造主城都市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的新定位新使命,加之本身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地处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深厚的科教文化底蕴、便捷的多式交通网络、广阔的发展空间、良好的产业生态、众多的城市名片,沙坪坝区将在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中找准“坐标”,全面融入主城都市区高质量发展,势必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高位推动态势。此外,沙坪坝区作为重庆科技创新的“智核”,将积极联合推动科技城建设,为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等提供支撑更加有利于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助推生态环境压力高位舒缓经过“十一五”“十二五”时期生态环境问题的集中涌现和“十三五”时期的攻坚克难,沙坪坝区乃至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峰值阶段即将度过,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即将走出最艰难的“雪山草地”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随着沙坪坝区高质量发展提速,全区经济发展物质基础更为雄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深入推进,低碳循环经济全面发展,能源消费增长速度进一步收窄,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计明显回落,生态环境压力的舒缓为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提供了契机,未来几年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将持续向好发展。沙坪坝区将立足产业基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科创智核”能级,提高产业发展质效。

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新时期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经验和基础。“十三五”期间,沙坪坝区按照重庆市统一部署和安排,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三个十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重要行动计划,为新时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积累了重要的经验和基础。此外,沙坪坝区持续深入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生态文明公益活动,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迅速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全社会绿色生产和生活意识、方式等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共识,为新时期持续推进绿色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总之,“十四五”时期,沙坪坝区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更加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环境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这一时期,既要看到沙坪坝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科技进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也要意识到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仍处于较为艰难的时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还不稳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难度较大,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必须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攻坚克难,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市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第二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推动“打好生态牌”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落地见效,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降污减碳同向发力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探索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实现路径,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沙坪坝区建成山水魅力的“美丽都市”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助推全市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使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的原则,以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模式,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促进沙坪坝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创造高品质生活。

坚持精准施策,科学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解决制约转型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系统推进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多污染物共同削减、多环境要素协同改善,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为全区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注入强大动力。

坚持制度创新,落实责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全面落实企业直接责任、政府主体责任和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切实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保护环境的强大合力。

坚持区域协同,社会共治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理念,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市“一区两群”发展战略,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推进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和共同实施。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治理和监督,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合力推进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格局。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十四五”期间,沙坪坝区将以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核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宜、自然经济社会人文相融、宜居宜业宜游相结合的山清水秀美丽城区

2025年,全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深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都市农业、生态旅游、康养产业全面发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发利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全面完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2035年,全区生态环境根本改善,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与全市基本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目标要求相适应,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PM2.5年均浓度保持34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数控制在较少水平。嘉陵江水质保持地表水II类标准,梁滩河沙坪坝区段水质稳定保持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力确保受污染耕地和受污染地块“双95%安全利用率,全域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严格控制。实施环境质量与污染减排挂钩机制,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以重大工程为抓手,强化重点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减排责任,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5年,确保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完成市级下达考核任务。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管理更规范化、精细化,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部集中无害化处置率100%,“十四五”期间不发生突发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增强。生态保护空间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山青水碧的国土开发格局基本形成。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改善。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保持在30%以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不低于市级要求,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不低于9%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高质量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高。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城镇、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持续优化,进一步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助推经济发展效果明显提升,单位GDP消耗的能源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到2025年,全区单位GDP能耗下降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达到市级考核要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

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大幅提升。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健全,逐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立完善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智慧感知体系、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执法体系和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大数据平台,大幅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四节 规划指标

按照“市级规划约束性指标+重点专项指标+地特色指标”设置指标,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包括生态保护修复、碳减排、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5大类18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6项),包括生态保护修复4项、碳减排3项、环境质量改善4项,污染物总量减排4项、环境风险防范3项(表3-1)。

专栏2 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指标单位

指标

类别

2020年

现状值

2025年

目标值

备注

生态保护修复

1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公顷

约束性

4628

4628

以最终市级下达为准

2

森林覆盖率

%

约束性

32.6

≥30


3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

%

约束性

-

9

以优化调整后为准

4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预期性

36.5

40


碳减排

5

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

%

约束性

[16.5]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6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

约束性

-

[16]


7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

%

预期性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环境质量改善

8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约束性

314

≥300


9

国控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

ug/m3

约束性

30

34


10

地表水水质(类别)

- 

约束性

/

/


其中:嘉陵江

- 

II

II


梁滩河

- 

IV

市级“十四五”要求为Ⅴ

11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约束性

100

100


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

12

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达到市总量控制要求

达到市总量控制要求


13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达到市总量控制要求

达到市总量控制要求


14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达到市总量控制要求

达到市总量控制要求


15

氨氮排放下降率

%

约束性

达到市总量控制要求

达到市总量控制要求


环境风险防范

16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约束性

95

95


17

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约束性

100

95


18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

%

约束性

100

100


注:1.带[ ]的数据为5年累计数。

  1. “—”表示“十三五”期间未进行考核统计,无现状数据。

3.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能耗、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等最终以重庆市下达数为准。

4. 沙坪坝区无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5. 由于成立高新区,沙坪坝区行政区划发生改变,森林覆盖率现状值发生改变,暂无现状值。

6. 2020年空气质量指标值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明显高于正常年份。

第三章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充分尊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发展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以及山上山下、地上地下、流域上下游,进行系统保护、宏观管控、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以筑牢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核心,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空间,构建“一带两屏多走廊”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加强缙云山、中梁山等重要山体保护修复,保护森林、湿地、农田等重要生态系统。实施生态退化区生态修复,治理修复水土流失、采矿区,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高标准打造绿色生态品质城市,建设世界级山地公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宜居宜业的绿色底色成色。

第一节 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空间

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强化中梁山、缙云山两大山系生态屏障功能,以嘉陵江生态涵养带为主体,梁滩河、清水溪、凤凰溪、詹家溪、跳蹬河等水系为支撑,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歌乐山国家森林公园等为重要节点,加快构建沙坪坝区复合型、立体化、网络化的“一带两屏多走廊”生态空间安全格局。根据“一带”生态保护和使用功能需要,加强嘉陵江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嘉陵江滨江、滨河建筑后退控制,划定河道绿化缓冲带控制线,加强沿江污染治理,分类整治护岸,优化岸线功能,开展城市水体整治和消落区生态保护修复,重塑沙坪坝区“两江四岸”生态功能,构建多层次、多色彩的滨江绿带系统。突出“两屏”自然山体的生态涵养和生态屏障功能,落实“四山”管制区分区管制要求,以森林资源保护为核心,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分级管控,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适度挖掘森林、山水、农业、田园的旅游休闲功能,维护区域生态服务基础。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办法,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的要求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开发建设活动,严禁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生态保护红线内原有居住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不得随意扩建和改建,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设立统一规范的界桩和标识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和监测网络建设,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强化生态底线管理,深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空间范围内除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进行管理,执行区域准入制度。至2025年,确保沙坪坝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少于4628公顷,生态保护红线区整体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和监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决策部署,推进缙云山自然保护区、歌乐山森林公园、太寺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开展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评估。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绿盾”行动,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分类有序解决重点保护地域内的历史遗留问题,开展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原住居民进行生态搬迁,对拆除和搬迁区域实施生态复绿。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全面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和重庆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及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重要原生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网络,强化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濒危物种种群保护,加强主要保护对象及栖息生境的保护恢复。到2025年,全区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不低于9%

第二节 保护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

加强缙云山、中梁山等重要山体保护突出缙云山、中梁山生态屏障和保护功能,打造主城都市区的“城市绿肺、市民花园”。贯彻落实《重庆市“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定》,严格控制缙云山、中梁山开发规模,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以林草植被建设为主的修复重建技术,推进受损山体恢复自然形态。建设缙云山生态游憩功能带,依托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突出修复生态、维护生物多样性、提供生态产品功能,着力引导人口相对聚集和超载人口有序转移,积极推动打造重庆践行“两山论”“两化路”的新范例。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森林抚育,通过针叶林改阔叶林、单层林改复层林、纯林改混交林、低效林改中高效林以及景观林彩化和补植补造珍贵树种,提高森林资源质量。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深入实施“林长制”,持续深化林业执法改革,落实责任清单和考核监督制度,林长公示牌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不断完善林火智能监控系统,全面加强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大幅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

推进湿地和农田保护与利用加强嘉陵江、梁滩河、清水溪、跳蹬河、普照寺水库、民主湖等重要湿地资源的原生态保护。加大对生态退化严重、人类活动干扰较大的湿地生态系统重建力度,逐步恢复退化湿地面积。推进梁滩河(沙坪坝区)防护护岸综合治理,以大成湖湿地公园为核心,依托梁滩河建设25公里公共活力风情带,打造千亩滨水城市核心景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坡耕地水土保持、农业节水灌溉、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加强农业水土资源保育,在水土流失严重、坡耕地集中的区域,实施坡改梯及其配套工程。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推广高效节水农业,实施一批水库新建工程、水库增效扩容工程、病险水库整治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缓解中梁镇、凤凰镇、青木关镇、回龙坝镇、丰文街道等地工程性缺水问题。

保护生物多样性。以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沙坪坝片区)、歌乐山森林公园为重点,开展生物物种普查,完善全区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库,基本摸清区内生物多样性本底、分布、动态变化和威胁因素,综合评估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分布格局特征、保护状况与保护成效。推进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加强野生植物极小种群拯救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强化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沙坪坝片区)内荷叶铁线蕨、攀枝花苏铁、峨眉含笑、草鸮、红腹锦鸡、雕鸮等珍稀濒危物种重要栖息地保护修复,开展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种质资源保存、人工扩繁、野外回归,促进野外种群复壮。探索建设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实施重点水域生态修复、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与救护等工作,建设野生动物救护场所、繁育基地,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基因保存。

第三节 深入实施生态退化区治理修复

全面推进嘉陵江生态廊道建设。严格实施滨江建筑后退控制,严格落实《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对嘉陵江河道管理范围外侧绿化缓冲带的建设和管理要求,绿化缓冲带内应当保持原有的状况和自然形态,原则上应当为绿地,除护岸工程、市政设施等必要的建设外,禁止修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坚持数量质量并重、质量优先,持续实施嘉陵江沿岸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增色补绿,进一步提升嘉陵江沿线的森林覆盖率和林相品质。实施“两江四岸”嘉陵江岸线生态修复治理提升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强自然滩涂、岸线、植被、湿地管控,统筹治理规划,修复“两江四岸”生态系统,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按水位区段进行优选配置,建立稳定的湿地生态系统。推进嘉陵江湾区景观带提档升级,抓好自然景观、建筑风貌、夜景灯饰等治理,打造山清水秀生态带、立体城市景观带、人文荟萃风貌带和便捷共享休憩带。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修订沙坪坝区水土保持方案,细化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加强歌乐山街道、回龙坝镇、青木关镇、土主镇、中梁镇等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的预防管控,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避免人为水土流失。以缙云山、中梁山、自然公园、水库周边水源涵养区、梁滩河及其支流两岸植物保护带等为重点,实施土地整治、退耕还林、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生态林建设。推进磨子凼水库-沙坪坝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岩口水库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庆丰山-沙坪坝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管家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开展坡耕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荒山荒地改造。强化城市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监管,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模式改革创新,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奖代补试点。加强区域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对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和其它建设或运行过程中水土流失危害较严重的项目,开展监督性监测。2025年,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平方公里。

专栏3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一)生态保护空间调整。修订完善“三线一单”,进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全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实施“绿盾”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完成全区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加强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保护修复等。

(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融创文旅城生态湿地水环境提升工程、五云湖周边绿化工程、菁云湖周边绿化工程等。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尤其是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估;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



第四节 高标准打造绿色生态品质城市

打造世界级山地公园城市。统筹规划天际线、山脊线、水岸线、边坡线,重点做好沙滨路沿线城市建筑高度分区、密度分区,塑造显山露水、起伏有致的空间形态。启动沙坪坝区绿地系统规划、绿线划定工作,继续推进嘉陵江湾区景观带提档升级,打造山清水秀生态带、立体城市景观带、人文荟萃风貌带、便捷共享休憩带。围绕“传承巴渝历史文脉的文化名城、彰显山水魅力的美丽都市”定位,加强城市风貌、元素、功能总体设计,突出“山城”“江城”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底蕴,做好“四结合”,全方位彰显“立体城市”的“颜值”和“气质”。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持续开展城市增花添彩、增绿添园等行动,依托中梁山、梁滩河、大成湖、斐然湖、菁云湖,打造一批湿地公园、滨江公园、山地公园、城市景观带,形成一批生态典范示范,让广大市民享受到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花升级城市重要干道中分带、两侧绿化、道路节点景观绿化,增加城市立交节点的层次感和景观效果,对建成的城市轨道交通柱墩及沿线绿化进行提升美化。到2025年,全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专栏4 “四结合”

一结合:结合世界级山地城市公园建设和“四山保护”打造美丽山脊线;

二结合:结合河流综合治理和“两江四岸”整治提升打造美丽水岸线;三结合:结合城市建设更新打造美丽天际线;

四结合:结合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建设绿园、绿带、绿廊。

加强海绵城市建设聚焦城市品质提升、补齐功能短板,加快推进“清水绿岸”工程治理提升,优化滨江功能,营造亲水空间,打造“两江四岸”提档升级的先行标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建设中梁山、缙云山两山水源涵养区,强化生态补水;推广海绵建筑与小区,对雨水应收尽收、市政道路确保绿地集水功能、景观绿地依托地形自然收集、骨干调蓄系统形成调蓄枢纽,形成四级雨水综合利用系统,达到对雨水的“渗、滞、蓄、净、用、排”,实现雨水全生命周期的管控利用;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消纳自身雨水功能,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达标建设,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

深化城市宜居品质建设。深化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积极创新城市治理方式,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以重庆建设“智慧名城”为契机,加快完善沙坪坝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构建汇聚城市数据和统筹管理运营的智能城市信息管理中枢。围绕三峡广场商圈、磁器口文旅商圈、重庆西站等要素汇聚节点,加快推动智慧商圈、智慧停车、智慧厕、智慧安防等应用场景建设,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人性化服务。充分挖掘抗战文化、巴渝文化、沙磁文化、码头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紧密结合旧城改造,打造磁器口古镇、山洞传统风貌展示区等历史文化街区,彰显悠久厚重的人文之美。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以社区为单元,优化党群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健身、便民商业等功能,高质量配置党群服务中心、邻里互助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共文化中心、体育健身中心、便民惠民商圈等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社区“15分钟生活圈”,着力打造未来新型社区。

第四章 以碳减排为总抓手,牵引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继续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源头调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机制和城镇产业布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规定。推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利用综合标准淘汰更新落后产能,加强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健全生态环境市场治理机制,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发挥环境信用评价、污染者付费、绿色金融等环境政策对绿色低碳发展的驱动作用。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全面开展碳达峰行动,推进温室气体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和环保产业,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打造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绿色新增长点。

第一节 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源头调控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机制。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城镇和产业空间规模与布局。加快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建立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的国土空间利用评价机制,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推动城镇用地和产业布局优化调控。落实《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加强自然资源资产过程管理,强化中梁山、缙云山、梁滩河流域等生态空间和生态用地的保护。探索建立以”三线一单”为基础的生态环境空间管制“一张图”,确立生态环境保护总规矩,推动产业合理布局,为高质量发展守住底线。健全“多规合一”机制,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加强各类空间性规划衔接整合,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加强用地矛盾的协调落实。

优化调整城镇产业空间布局。加强“三区三线”管控,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加强耕地、林地、湿地等生态用地保护,严格控制生态用地向非生态用地转化。坚持东中西一体统筹,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推动与周边区域差异化、特色化、互补化发展。建好东部人文母城,由井双片区、沙磁片区、三峡广场、上新片区等重点板块组成,是集中展现巴渝文化名城、美丽山水都市风貌的核心区,重点突出重庆科技教育高地、沙磁文化客厅、智能创新湾区、高铁站城融合四大功能。西部现代新城由重庆国际物流城、青凤工业园、环大学城创新生态示范区、梁滩河谷生态展示区等重点板块组成,是沙坪坝建设科创智核、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核心载体。两山生态屏障突出缙云山、中梁山生态屏障和保护功能,打造主城都市区的“城市绿肺、市民花园”,建设缙云山生态游憩功能带,依托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突出修复生态、维护生物多样性、提供生态产品功能,成为践行“两山论”“两化路”新范例。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规定。守好产业准入的“绿色门槛”,坚决把“黑色增长”企业挡在门外,对国家和重庆市明令禁止的过剩产能工业项目,不予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规定和工业项目准入等规定,严控“两高一资”项目、过剩产能和环境风险项目开工上马,严格禁止重庆市去产能要求的不符合环保、能耗、工艺与装备标准的工业项目。严控“四山”建设工业企业,禁止在嘉陵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与化工项目、纸浆制造、印染等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严格限制嘉陵江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强化战略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绿色”引领作用,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严格执行《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规范环评市场秩序。

第二节 推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巩固“散乱污”整治成果。坚持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继续完善属地镇街、发改、经信、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国土规划、税务、水电气等多部门联合防控机制和产业准入机制,杜绝新增“散乱污”企业和整治效果反弹。同时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硬骨头”“钉子户”开展联合执法、重拳整治,点面结合全方位推动完成整治工作。按照分类处置思路坚持“治污”“服务”两手抓,着力推动整合搬迁企业入园工作。通过部门和属地政府搭台,已搬迁入园企业牵线,组织举办外迁入园考察团、推介会,服务帮助不符合产业定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向周边地区工业园梯次转移发展。开展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指导督促行动、召开整治政策培训会等方式,指导督促整治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促进污染排放量小、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提升改造污染治理水平,实现企业绿色规范发展

利用综合标准淘汰更新落后产能。继续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水泥、机械、纺织、铸造、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推进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三高”企业常态化整治,清理处置“僵尸企业”,倒逼落后产能加快出清。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和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关闭。

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加强重点行业和工业企业监管,强化工业技改项目管理鼓励区内企业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支持装备制造、汽摩产业引进关键设备,创新先进制造模式与技术。加快机械加工、包装印刷、电镀模具等传统行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动产业园区“退二进三”,推进井口工业园向城市化、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转型,打造嘉陵江智慧湾区开展绿色循环示范创建,树立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鼓励工业企业(园区)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评选。全面实施清洁生产,鼓励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推动工业企业配合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申请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第三节 健全生态环境市场治理机制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中,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保障企业正当权益。全面落实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持续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落实《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推进绿色发展。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细化评价指标和评分方法,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建立企业环境信用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建立健全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危险废物经营机构等环保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制度依法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坚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生态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超标排放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减少检查频次。

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资机制。推进区级和镇街财政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重点投向生态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领域。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划分区级与镇街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和运行。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创新投融资方式,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进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储备和建设,对各类企业主体公平对待、统一要求,防止不合理低价中标。

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治理付费机制。坚持“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工作机制鼓励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和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委托第三方专业化运行管理。落实城镇污水生活垃圾费、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环境政策,协同推进建立健全排污权、碳排放权、用水权、用能权制度,逐步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深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在公共采购、金融支持等领域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根据评级结果实施有差别的信贷政策支持,推进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探索推进绿色金融建设。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模式,加大支持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担保和绿色产业基金的发展力度,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绿色债券,配合市级推动商业银行将环境风险等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分析纳入贷款流程,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相关工作。推进绿色金融统计、绿色金融信息数据库、绿色投融资和结算等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生态修复、污染治理、发展绿色产业等领域。

第四节 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持续推进天然气规划的实施,优化天然气供应和使用方式,逐步推进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替代。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大力推广新能源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构建以电力为主、以天然气和生物质能源为辅的多能源互补的多轮驱动能源体系。编制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节能、安全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因地制宜提升城市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水平,提高新建建筑中超低能耗和零排放建筑比例。

全面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探索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编制沙坪坝区碳达峰方案,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督促企业落实碳减排任务,鼓励高碳行业通过区域有序转移、集群发展、改造升级降低碳排放,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重庆市下达的“十四五”和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按照市级统一安排,在火电、水泥两大行业排污许可证核(换)发过程中,纳入碳排放管理要求,形成常态,推进排污单位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增加林业及其他生态系统碳汇。深化环评与碳评管理统筹融合,探索推进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协同管理机制,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环评中全面规范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探索开展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信用评价。

控制温室气体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做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迎考,将碳减排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升级能源、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绿色建筑,大力支持交通运输和建筑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应用。加强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重点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继续实施行业、区域、流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总量控制指标削减替代制度。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按照市级要求落实排污权储备调配和考核机制,全区新(改、扩)建设项目实施投产运行前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总量指标。统筹平衡重大产业项目,特别是对民生、环境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及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项目排污总量指标。

推进低碳示范建设。积极探索产城融合低碳发展模式,推动低碳城(镇)试点建设,积极开展低碳园区、低碳商业、低碳社区、低碳企业和低碳产品试点,推进零碳示范园区建设,推动“碳中和”机关创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面向重点碳排放企业、第三方市场机构等群体,定期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系列培训。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建设,加强碳排放履约配额单位管理,推进发电、水泥等行业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清缴工作,推动更新扩容碳市场控排企业名单,探索将碳排放权履约等应对气候变化要素融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探索推出气候期货产品和设立气候基金,建立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等3类产品的价值实现体系。以培育公众低碳意识为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低碳进校园”“低碳进企业”“低碳进社区”等活动,引导城乡居民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倡导低碳居住,开展低碳饮食行动。

持续开展节能降耗行动。完善能源消费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合理用能,推进节能、节水等节约自然资源行动,持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鼓励工业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落实能耗超标阶梯电价,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的应用和推广,推进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宾馆、商贸企业及高校等用能大户可开展节能活动。持续推广磁器口、沙滨路等重点街区绿色照明系统。建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公示和机关能源消耗定额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初步设计专项审查“一票否决”制度,全区50万平方米新建公共建筑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第五节 打造高质量发展绿色新增长点

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推进蔬菜基地、水产基地、果园、茶园等标准化建设,加强“两品一标”产品认证,打造绿色食品1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3个,着力培育知名农产品品牌。以中梁都市村庄和缙云山麓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梁滩河科技公园、海石地质科技公园、气象科技公园、开心农场农业科技公园及斐然湖片区和萤火谷等乡村休闲旅游资源提档升级。发展精品主题农家乐和乡村民宿,积极开展科技主题旅游线路、精品旅游小镇和精品旅游特色村创建,高标准打造中心城区都市休闲农业核心示范区。以中梁山、缙云山、泉里小镇为重点,发展康疗养生、温泉养生、山林养生,推动森林生态旅游、文化体验、休闲娱乐与医养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绿色医疗康养目的地依托良好的山水自然生态和丰富的红色人文资源,积极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强化与长嘉汇、广阳岛等两江四岸核心景区联动,推动文旅商学融合发展。赓续红色基因,讲好红色故事,弘扬红岩精神,深入挖掘区域特色文化资源和精神内涵,创新推出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文旅产品。支持歌乐山磁器口大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重点打造以三峡商圈都市旅游区、中梁都市村庄、融创文旅城-绿地全球贸易港消费区等为载体的精品旅游线路。

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支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持续推动污水污泥处理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等七大环保产业集群发展,助推重庆建成国家重要的环保产业基地。提前做好“十四五”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储备计划,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投资项目储备库,避免“资金等项目”情况,健全项目储备、实施与资金安排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对环保产业发展的预期引领和倒逼促进作用。以青凤工业园、国际物流枢纽园,以及嘉陵江、梁滩河流域为重点,推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第三方托管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治理模式,探索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等服务模式,推动建立生态环境咨询服务团队,对重点区域、流域和行业把脉问诊。积极培育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总承包专业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监理试点,发展三方审核评价服务,探索建立第三方生态环境风险损害评估。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培育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展“美丽经济”。积极发展特色林果业、生态循环农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生态康养业,将生态产品转化为生态农产品、生态旅游产品、生态工业品,使经营者获得收益。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摸清全区自然资源资产底数,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推进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建立健全权属清晰、责任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动健全纵横结合的区域生态补偿制度,深化梁滩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推进梁滩河流域上下游镇街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生态用地和建设用地功能置换补偿。积极推进“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完善配套政策,拓宽实现路径。


第五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变、标准不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新时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协同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精准施策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坚持“三水统筹”,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以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底线,全面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聚焦农村生活污染、农业生产污染两大领域,全面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整治各类噪声影响,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第一节 精准施策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加强交通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落实《主城区部分区域限制高排放车辆行驶工作方案》,加强G93成渝环线高速高滩岩立交至物流园立交段,杨梨路、沙磁路等路段高排放车辆的行驶管控。推进沙坪坝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提升交通智能化服务水平。实施常态化道路抽检和遥测,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施1-5每年路检机动车1万辆以刘家院、龙井湾周边柴油货车为重点,严格柴油货车及高排放车辆限行,加强歌乐山磁器口大景区柴油客车尾气检测。持续开展老旧柴油车淘汰更新,实施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计划。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禁止使用区域内使用。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油品的行为,完成年销售汽油5000吨以上加油站在线监控设施建设每年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执法抽检不少于30%调整升级交通运输结构,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推进青凤工业园、国际物流枢纽园和区内重点工业企业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纯电动车、燃料电池汽车,分区域实施差异化运营补贴政策,在国际物流枢纽园、工业园区、大型商业中心购物中心等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推进现有居民区含高压自管小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

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强化“三线一单”对涉气企业空间布局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全区禁止新建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化工企业、水泥企业、烧结砖瓦企业新、改、扩建涉及VOCs排放的项目,严格要求使用低(无)VOCs含量或者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料。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推进10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重庆永荣青鹏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实施重庆永荣青鹏水泥有限公司堆场扬尘深度治理,提高废气收集率和排放达标率。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专项整治,推进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替代工作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管控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加强汽摩、电子电器、包装印刷、医药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争规划期内完成50家工业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推进扬尘源污染防治以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为重点,加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脏车入城、运输扬尘、绿带积尘以及裸露扬尘“六大环节”管控。强化施工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十项规定”,持续推行建设工地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内容,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纳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无外露、无遗撒,严禁“跑冒滴漏”。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确保建成区道路机扫率保持90%以上。减少城市裸地扬尘,土地整治项目、土石方施工工地、房屋拆迁现场3个月内未建设的要采取覆盖或简易绿化措施

实施生活源污染治理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规销售、使用煤炭、木材、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开展餐饮油烟深度治理,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规划期内整治(巩固)社会餐饮业油烟200家以上,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鼓励低于国家排放标准30%排放。严格落实“三限、三有、三控”措施,推动户外经营者入户经营并配套建设油烟净化设施或者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露天烧烤和烟熏腊肉综合监管,不得在禁止的区域露天烧烤食品,完善网格化分级监管体系,强化烧烤门市发展推广油烟净化器烧烤炉,有序推进烟熏腊肉集中服务点建设。严控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建成区禁止露天焚烧落叶、枯枝杂草、有机生活垃圾等禁止违规露天焚烧秸秆。严格燃放烟花爆竹管理

深化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深化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重大项目会商、预警应急与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与交互等机制常态化运行,协调共同解决颗粒物、臭氧污染等区域性大气污染传输影响突出问题。健全污染过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修订完善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镇街及企业(园区)的应急责任。在市级统一安排部署下,与九龙坡区、北碚区、高新区、璧山区等相邻区域乃至整个主城都市区统一应急预警标准,实施区域应急联动,迅速落实减少用煤、减少排气、减少扬尘、减少用车、减少冒烟、增加降雨、增强监管等措施,引导公众做好防护。

第二节 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

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管。全面摸清嘉陵江入河排污口底数,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强化源头管控,按照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要求,组织划定入河排污口禁止设置和限制设置区域。新、改、扩建入河(湖)排污口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按要求进行论证,严格控制重点污染物入河(湖)总量。加强嘉陵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分类推进已有入河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建设,对有条件的排污口实施暗渠改明渠工程,设立明显标志牌,完成嘉陵江沿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完善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建成排污口监测网络和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安装在线计量和监控设施,实现入河排污口“看得见、可测量、有监控”的精细化源头监控。

加强水资源保障。强化生态流量保障,切实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优化水资源配置,增强水资源调配的机动性,增强对特枯水年、连续枯水年以及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对能力,提高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以苏家桥河、桥东河、西溪河、青木溪等为重点,强化桂花水库、工农水库等生态下泄流量管理,重点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态基流。逐步推进水质净化,增加河道清洁补水,以清水溪为重点,推进碑口、煤科院、芭蕉沟等污水处理设施尾水处理,实施高滩岩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伍家河沟水质净化工程,提高旱季补水量(69000 m3/d),逐步提升区域水源涵养调蓄能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规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快高耗水工业转型升级,推进高耗水行业保持先进定额标准,因地制宜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发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

深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调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立、治”工作,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风险源名录,完善水源地预警监控系统,制定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全面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整治企业偷排、雨污混排等行为,定期清理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严防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反弹。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机制,建立自查清查制度,每年组织1次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自查专项行动,每年开展1次饮用水源地自评估。推进饮用水源地监管能力提升,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与市级实现联动,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源一档”要求,实现水源档案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2025年,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保持100%

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在梁滩河沙坪坝段逐步推行增加总磷排放总量控制。以现有工业园区为重点,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推进分散企业集中入园,对现有工业园区开展产业生态化改造和循环化改造,降低能耗、物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于新、扩、改建项目,以环境容量和下达的排污总量指标为依据,必须明确新建项目、“以新代老”项目中承诺的总量控制措施。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在确保所有排污单位达到排放标准的基础上,以总氮、总磷等污染物为重点,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以机械化工、食品制造等行业为重点,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加快企业限期治理和工艺改造,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推进青凤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并投入运行,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水。

推进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改扩建,推进城市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实施井口、土主和西永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建沙田污水处理厂、高滩岩污水处理厂。逐步完善雨污分流改造,实施青木关、凤凰、回龙坝、土主、中梁等镇街雨污分流改造,强化城镇新区建设应实行雨污分流,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强化已建污水管网排查与监管,逐步完善管网台账,做到底数清楚、规划合理、措施到位、责任明确、保质保量、按时推进。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监管,建立与处理水质、污染物削减量等服务内容挂钩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奖惩机制。巩固清水溪、凤凰溪、詹家溪、跳蹬河整治成果,推进烂田坝、芭蕉沟、碑口、三百梯等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改造确保不反黑复臭。到2025年,全区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站覆盖率达100%

积极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水生态调查与评估,探索开展区域水生态健康评价,构建水生态监测与评估体系。结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统筹规划》,加强嘉陵江沙坪坝区段水域岸线规划,保留原生态岸线,对城市段有条件的岸线,加大滨江绿带宽度,建设绿色休闲游憩岸线。加强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按“一河一策”推进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强化水资源调配,各水库按不小于控制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下泄生态水,开展生态湿地建设,确保梁滩河西西桥出境断面水质年均值保持类;推进龙凤河、桥东河、西溪河、青木溪、南溪口溪等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水生生物物种保护与恢复,扩大梁滩河、清水溪、凤凰溪、詹家溪、跳蹬河等次级河流生态基流,维育河流生态结构和功能,提升水生物种多样性。持续实施清水溪、凤凰溪和詹家溪“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实现河流长治久清。全面落实《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十年禁渔,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评估引种、增殖放流的科学性,考虑增殖放流等措施,制定土著鱼类和土著水生植物恢复计划。

完善水污染防治制度加强联防联控。全面推行河长制,按照区县、镇街、村社三级河长体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共同抓,统筹推进流域上下游同治、干支流共治、左右岸合治,重点解决“水脏”“水浑”问题,全面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加强区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在水污染预防和治理等方面建立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完善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健全与江北区、渝中区、北碚区、九龙坡区、高新区等区县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统一污染预警标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深化区域联合应急执法,有效预防和应对跨区域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共同维护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

第三节 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单元进行动态调整。加大优先保护耕地力度,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管控,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全程社会化服务,加大中梁、回龙坝等蔬菜水果产区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监管力度。针对受污染耕地,做到安全利用措施全覆盖,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探索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一地一策”,精准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安全利用,推进轻度和中度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对重度污染耕地调整种植结构或退耕还林还草,坚决防止城市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确保菜篮子、米袋子、水缸子安全。

严格管控或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持续摸排关闭搬迁企业遗留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建立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发现一块、管控一块,全面实施污染地块一张图管理。加强建设用地准入控制,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周边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项目,禁止在嘉陵江沙坪坝区一侧及其上游沿江河地区严格限制建设可能对高家花园、井口等饮用水源地带来安全隐患的化工、造纸、印染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重金属的工业项目,其他新建工业项目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加强环评对新建项目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评估并落实污染防范措施。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为核心,加强重点区域(青木关、井口、回龙坝、土主)、重点行业(化工、医药、电镀)和典型地块污染风险防控,落实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措施,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及时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降低环境风险。实施重点行业污染源头治理,对重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镀行业等重点行业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推进土壤污染生态修复和示范建设。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识别土壤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优先管控污染物,实施区域土壤污染综合防控推进中梁-歌乐地区、中梁山西麓、缙云山东麓等农业用地,以及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人居环境安全敏感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建立高风险地块清单,按照“开发一块、治理一块”原则,推进凤凰青凤工业园启动区、地质仪器厂、华洋厂、锻造厂、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井口农资仓库和天平村等地块污染治理修复,开展民丰化工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积极探索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和监管能力建设,总结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模式与技术创新,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建立地下水环境管控体系。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双源”环境安全调查评估,推进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建立地下水环境状况清单。以污染场地工业园区、加油站等为重点,建立完善地下水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机制,督促土壤重点行业定期开展自行监测,逐步健全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形成完备的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储备体系。探索实施地下水污染修复,逐步建立地表水污染、土壤污染、区域污染与地下水污染的协同防治。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和技术路径,保持全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第四节 全面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调查摸底,掌握农村水源地数量、水质状况、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状况,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实施农村人饮水“通”等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开展城镇供水管网联通、村庄管网和一户一表改造等工作。到2025年,形成覆盖城乡的供水网络体系,农村区域供水入户率达到100%

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为抓手,成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实施村庄绿化亮化,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有序建设“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补齐厕所改造短板,推进青木关镇四楞碑村旱厕改造,加强农村公共厕所的新建和改建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引导经无害化处理的人畜粪便作为有机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快完善垃圾箱、垃圾桶、垃圾收运车辆等基础设施设备配置,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巩固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规划期内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行政村比例达100%

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三区五沿”为优先,乡村旅游集中区域为重点,按照“雨污分流、普遍覆盖”的要求,加强污水管网建设,三级管网安装到户,推进中梁镇、回龙坝镇、歌乐山街道、丰文街道、井口街道、凤凰镇青木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分散区域污水系统建设,重点推进回龙坝镇西溪桥村、青龙庙村、四龙村,以及中梁镇新发村、石院村等区域农村联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强化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厂一策”的管理,建立健全“五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付费机制,实现“建得成,用得上,管得好”的目标。

深入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全面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要求,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生产模式生态化。推进农药使用减量化,运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创建有利于作物生长、天敌保护而降低病虫害发生的环境条件,预防控制病虫发生。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提高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效果,提升耕地质量等级,促进有机肥资源化利用、先进施肥技术有序推广、绿肥种植和新型肥料示范应用。开展废弃农膜区域回收利用试点,推广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建立健全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大力推广秸秆自然腐熟还田、机械粉碎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实现农作物秸秆以肥料化为主的五料化利用。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农业,开展流域设施农业种植基地或草坪种植基地建设规划,对已经建设的相关种植基地开展生态拦截沟建设,保证农田(草坪)退水未经处理不入河道。

第五节 努力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健全噪声污染源管理制度,提高功能区夜间噪声达标率,有效解决城市新建成区、城市混合区域。深化“四减一防”(减少社会生活噪声、减缓交通噪声、减少建筑施工噪声、减少工业企业噪声,开展噪声源头预防)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噪声扰民问题。到202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高于53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高于66分贝。全面提升城市声环境管理,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噪声防护要求,强化城市声环境质量空间格局管理。

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声。重点关注噪声扰民问题,严格落实《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广场舞、KTV等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取缔噪声扰民的露天或路边市场。加大三峡广场、学校、医院、居民小区和成渝专线等噪声敏感区域巡查,重点查处噪声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持续巩固和深化“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力争规划期内创建(复查3-5个安静居住小区。

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控制。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散乱污”企业整治为抓手,对于噪声排放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工业企业,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搬迁和治理噪声污染严重的城区企业,基本消除城区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

积极控制建筑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严格施工管理,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现场管理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落实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完善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进一步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噪声的监督管理;加强审查力度,对建筑工地申请连续施工作业的,严格把关,要求采取降声措施,最大限度防止扰民。

深化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交通管理和控制,优化设置交通标志和道路减速设施。加快布局重点交通干线、重要声环境敏感区域噪声智能监控点,完成大数据采集,制定实施管控方案。加大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铁路和轨道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对沿线两侧的学校、医院、住宅等噪声敏感目标采取安装隔声窗、建设绿化隔离带等降噪措施。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控制轨道交通在城市区内运行的噪声污染,严查违法改装发动机和深夜飙车行为。

专栏5 环境质量改善重大工程

(一)空气质量改善重点工程。实施重庆永荣青鹏水泥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每年完成10000辆机动车路检;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完成50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等。

(二)水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实施梁滩河流域(沙坪坝段)综合治理、清水溪及凤凰溪“清水绿岸”提升工程、龙凤河流域综合整治、南溪口溪流域综合整治、沙坪坝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工程;实施芭蕉沟、碑口、烂田坝等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建设沙田污水处理厂、高滩岩污水处理厂;制定嘉陵江沙坪坝区段37个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并推进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等。

(三)土壤和地下水安全保障重点工程。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开展青凤高科产业园启动区环境污染修复治理工程、菁云湖周边地块土壤修复工程、井双地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工程;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等。

(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善重点工程。实施人居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粪污治理工程、村容村貌提升工程;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开展沙坪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等。

(五)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施噪声综合治理;持续巩固和深化“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居住小区”创建等。

第六章 强化全过程管控,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重大风险

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平安中国”发展要求,坚决担负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强化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体系。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推进固危废安全处置利用。加大放射性物质和电磁辐射防控力度,切实提升防辐射环境监管水平。积极主动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针对性解决一批群访和反复信访案件,切实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满意度,积极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风险。

第一节 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体系

强化环境风险源头防控。严格落实和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加强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强化环境安全与风险事前协同防范,通过转方式、调结构、优布局、评风险,从源头降低突发和累积性环境风险,推进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落实饮用水源、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继续抓好风险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推进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常态化,定期对辖区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督促落实环境风险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推进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推进企业环境风险预警。提升环境风险管理水平,完善预案、备案和准入管理制度,开展环境风险区划工作。

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强化应急预案备案,推进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环境支撑、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救援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建设,完善监测数据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监督等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技能培训,提升环境应急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环境风险物质应急监测能力。充分利用环境应急信息化成果为环境应急监管服务,实现环境风险防控的动态监管、区域环境应急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及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资源共享。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推进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和环境应急预案编修全覆盖。充实应急物资储备,配合开展“重庆市环境应急物资设备管理系统”延伸工作,实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共享。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和储备网络,增强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扎实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督促各风险源企业每年开展1次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第二节 加强固危废安全处置利用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进一步明确新改扩建工业项目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限值,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工业企业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拓展工业固废、建筑废渣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途径,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围绕智能制造、下一代汽车、高端装备等先进制造业企业,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拓宽综合利用途径,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关键技术利用与示范,推动以新型高效包装材料替代传统包装材料。推进再生利用建设,构建汽车行业“零部件制造-整车(整机)生产-销售-拆解-再生资源利用”循环产业链。推动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发展,鼓励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用地纳入涉及汽车制造的工业园区规划。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制度,鼓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开展塑料深加工、荧光粉综合利用、线路板贵金属提取等,延长拆解产品产业链。实施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证管理,开展固体废物排查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体系,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运系统。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清单,以小微企业、教育科研机构、小型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收集网络。加强危废环境执法,落实危险废物产生源申报登记制度,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加大涉危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筹划实施沙坪坝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补齐危险废物处置短板。执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电子联单制度,推进重点产废单位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实现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全覆盖。推进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对危废产生企业培训指导。建立以水泥窑协同处置、堆肥等处置方式为主的城镇污水污泥多元处置方式,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巩固提升“无废城市”建设成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引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到2022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进邮政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减塑”,实施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餐打包服务。推进无废景区、无废医院等“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第三节 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风险防范

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完善生态环境、交通、公安、卫生健康等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范部门协调联动和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更新,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转移报告、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污染物。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降低化工行业集聚区域化学品风险,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的监管,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动态跟踪信息系统,健全以减少环境与健康风险为目标的化学物质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与监测,推进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技术体系建设。广泛收集并动态更新化学品危害特性数据,建立开放共享的数据库,建立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方法、技术规范体系,加强化学品危害鉴别、风险评估技术队伍建设。

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涉重金属行业准入条件,禁止在生态红线控制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人口聚集区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落实重金属项目周边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加强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坚持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执行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排放许可证管理,持续开展重点重金属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以重点重金属企业车间设施和重金属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详细调查,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企业,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用地的链条。实施重金属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提档升级,对达不到行业准入标准条件的进行工艺升级改造,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第四节 深化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深化放射性物质和电磁辐射环境安全。加强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收贮工作,确保核技术利用单位产生的放射性废物100%及时、安全收贮,推动废旧放射源回收再利用,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类、类放射源以及类放射源中的高风险移动源全面实现在线跟踪监控,实时掌握放射源状态,实现全过程监控。优化输变电、广播电视发射塔等产生电磁辐射的基础设施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落实通信运营商、铁塔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通信基站环境保护要求,完善通讯基站“三废”处置。对广播电视台、雷达站、变电站等电磁辐射设施周边电磁环境现状开展常态性监测,加大对5G通讯基站、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等设施的监管力度,夯实电磁环境监管基础。

切实提升防辐射环境监管水平。推动辐射环境信息收集和整合,加强信息数据质量审核,实现数据一张网。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管,严格建设项目审批,严防辐射安全事故发生。推进辐射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辐射环境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每年制定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计划,深化与公安、卫生等部门会商协作和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辖区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专项检查。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监管要求,推进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建立培训组织、考场安排、成绩认可等多方面管理的协调机制和制度,督促提升培训质量。严格规范监管,严防严控风险。

第五节 积极化解生态环境社会风险

依法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严格执行《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将人民群众作为守护生态环境事业的“同盟军”,对如实投诉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个人、集体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给予奖励。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镇街、村(社)环保员的积极作用,引导其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上报、主动作为。区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公开群众反映和关注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主动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坚决抓好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进一步畅通“12369环保热线、网络举报平台、微信、APP等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平台依法公开生态环境治理信息,曝光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提高投诉回访满意率,做到群众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积极拓宽民意反映渠道,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抓好“及时”和“就地”两个关键,实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和预警督办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积极挖掘问题线索“金矿”,主动了民心知民意,及时解决网络舆情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好解疑释惑、消怨化气工作。

全力推动群众信访积案“清仓见底”。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疑难积案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导向,主动下访、走访、约访群众,强化“三到位一依法”推动“事心双解”,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要求思想疏导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积极化解“邻避”矛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邻避”设施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放在首位。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避免渠道不畅阻塞民意,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猜疑。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建立完善“邻避”设施事后监管机制。

专栏6 环境风险防控重大工程

(一)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工程。开展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进嘉陵江突发水环境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及饮用水源风险防控建设,建设风险源视频监控预警体系;加强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建设。各风险源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开展1次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等。

(二)固危废安全处置利用重点工程。实施重庆永荣青鹏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生产线建设、上桥固废物资转运站建设等工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成投用1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推进重点产废单位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等。

(三)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重点工程。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升辐射应急能力。

第七章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提升依法治理生态环境能力,严格依法审批、依法监管、依法追责。增强精准治理生态环境能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与应急智慧化建设。提高科学治理生态环境能力,运用科学方法提升治理效率。推动全民行动共建共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公众监督,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共谋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推进沙坪坝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责任

严格落实环境治理领导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推进生态环境相关区级部门和国有企业,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进一步厘清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问责力度,进一步压实各区级部门、镇街、园区管委会、平台公司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并逐条明确,划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田”,构建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完善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把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切实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沙坪坝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责任分工,不断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政策体系等。

严格落实环境治理企业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督促企业由要我守法我要守法转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强化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自行监测的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治理技术升级,引导排污企业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积极解决历史成因复杂且事关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严肃追究在整改过程中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一刀切”的部门、单位和人员责任。创新督察整改方式,综合运用督查、督办、暗访、核查、约谈、考核、问责等多种方式,确保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按期销号。探索试行区内例行督查、专项督查、日常督查和驻点督查“四位一体”督查工作体系,健全常态化巡访暗访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与巡视、审计等问题整改相结合,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切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第二节 增强依法治理生态环境能力

增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效能。继续坚持环境违法“零容忍”,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的查办和惩治力度。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执法、监测有机衔接、高效运行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依法依规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加强工业园区及嘉陵江、梁滩河沿岸工业企业排污的环境监管,健全周边区县的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推动区域、流域联合监管常态化。坚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抓手,高效有序地开展全方位联合执法,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

强化生态环境刑责治污。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司法协作,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精准衔接,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司法合力。推进检察机关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专门办案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公益诉讼治理效能。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沙坪坝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应赔尽赔”的原则,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探索环境资源案件“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措施,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对需要进行生态环境修复的环境资源类案件,主动督促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环境修复义务。严格规范行政处罚,坚持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严惩重罚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生态环境普法创新,拓展普法渠道,积极推进在调查、听证、诉讼等各个环节开展精准的普法宣传活动。

第三节 提升精准治理生态环境能力

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智慧化完善大气智能化网格系统建设在辖所有镇街和重点园区、道路、工地布设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和高清摄像头,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实施青凤工业园、国际物流枢纽园等重点区域加密空气自动监测,实现全面防控、提前应对、责任到人、精细管理、精准调度,强化大数据、云计算及“互联网+”技术应用,建立完善全区大气污染源动态监管平台,切实强化“源头”防控。科学优化空气质量监测市控点位,新2-3个空气质量监测市控点位,建立生态环境气象观测系统,提高监测结果代表性。利用雷达走航、臭氧走航技术,在污染天气进行走航巡查,及时快速掌握区域污染状况和时空分布,发现问题区域、问题企业、问题工段,为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和精准管控提供决策支撑。完善嘉陵江水质考核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水质自动监测站,推进水环境智慧管理中心建设。以农用地、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地块等为重点科学布设、加密设置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和风险点位,推进固体废物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快建成要素统筹、规范统一、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完善噪声自动监测网络,依托5G网络和“智慧环保”应用平台,提高监管能力。

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体系智慧化。不断加强执法机构、装备和队伍建设,切实提升镇街一级环保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队伍的法律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探索将部分执法职权纳入镇街综合执法。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网格化监控、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监控手段的运用,逐步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全面实现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强化污染源网格化智能化监管,建立重点污染源名录,实现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预警和智能化处置。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大力推广使用无人机、无人船、卫星遥感、用电量监控等智能化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深化突发环境事件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强化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智慧化加快推进沙坪坝区智慧环保平台建设,打通污染源自动监控、实验室智能系统、水、气自动监测、环境应急等平台数据,全面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综合决策能力、远程调度和智慧共享能力。在市级统一部署下,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数据共享及开发,积极融入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打破各部门、各平台、各系统之间数据壁垒,推进生态环境数据融合统一,完善污染物基础数据库,推进生态环境预警从“被动滞后”向“全程智能”转变,推动建立一体化、智能化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为政府、企业、社会公众提供智能化、可视化、便利化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信息服务

第四节 提高科学治理生态环境能力

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抢抓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战略契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资源系统集成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增强科技创新的动力、活力和能力。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校优势学科为基础,以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引领,集中布局和建设一批科学基础设施和交叉研究平台。壮大科技创新主体,持续深化校地合作,推进成渝高校协同,助推“双一流”建设,主动做好服务高校发展各项工作,支持驻区内高等院校办好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全面落实国家、重庆市科技创新政策,集合优化创新创业政策,让各类创新创业活力充分释放。强化科技创新应用,推动重要基础科学和交叉前沿领域创新。深化科技领域改革,创新科技体制机制,要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校院协作、市场驱动、中介服务、金融支撑的政产学研用介金协同创新机制。

强力推进生态环境应用基础和技术研究针对沙坪坝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改善所面临的问题,围绕区域大气传输规律研究、移动源排放特征、重点污染源控制技术、大气环境承载力及决策支持与绩效评估等方面,构建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优化调控平台,积极开展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和大气污染防治等研究。完善大气污染源动态排放信息的采集与核算,结合源清单结果常态化开展细颗粒物和夏季臭氧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评估不同污染源对贡献,辨识重点污染源,形成动态更新机制,找准臭氧污染应对对策及措施。持续推进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科学研究,精确问诊水环境症结,确定污染源清单、风险源清单、问题清单,形成解决问题的成套技术,以送科技解难题的方式助力梁滩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大土壤科技研发,在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技术、土壤污染扩散模式、土壤污染预警预防等方面开展研究,推进区内受污染地块的生态修复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

第五节 推动全民行动共建共享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及党校培训课程,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加强中小学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将学校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督导指标体系。以“4.22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6.5境日”6·13全国低碳日等纪念日为契机,创新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沙坪坝报》、沙磁荟等区级媒体功能,围绕沙坪坝区五大环保行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生态环境保护集中督察、“两山”违法违规项目整治等重点工作及成效开展宣传,将生态文明宣传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加强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增强公众环保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约束违法行为,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十四五”期间,每年通过微信、微博发布生态文明原创信息不少于600条,组织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10

加强社会公众监督畅通12369环保热线、网络举报平台、微信、APP等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平台,依法公开环境治理信息,曝光环境问题、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公众了解环保重点工程进展和工作成效,强化民意调查、重大环境政策和项目听证、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监督、举报奖励制度等,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度。加强舆论监督,严格落实环境舆情监测、研判、移交和引导制度;严格环境舆情值班,及时报告重大敏感环境舆情,及时回应交办的环境舆情处置情况;及时分析研讨舆情动态,提高舆情监测能力,服务领导决策。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实施部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常态化,以“全市联动,双月开放”的工作机制定期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逐渐常态化。积极探索“云参观”、直播抽奖、在线打卡、转发有礼等公众参与形式,促进公众参与。

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积极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发展,探索建立与工会、团委、妇联、商会和各类行业协会、环保社会组织、高校环保社团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环保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加大向环保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力度,积极支持优秀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发展。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推进生态文明示范镇(街道)创建,探索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推动中梁镇、青木关镇等开展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力2023年完成第一批示范镇街成功创建,力争2025成功创建3-4个镇街。以示范引领促进更多镇(街道)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沙坪坝区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奠定基础。积极引导生活绿色化,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的社会氛围。

第六节 共谋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示范。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沙坪坝区任务,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在嘉陵江、梁滩河及区内重点湖库周边划定生态缓冲带,严格涉河项目审批和嘉陵江岸线保护利用,加强嘉陵江沿线1公里化工企业监管,落实长江流域禁捕要求,持续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治理,推进“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加强中梁山、缙云山天然林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强化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加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推进林长制、河长制和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增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功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发挥绿色示范作用,加强与嘉陵江沿线区县合作,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着力解决区域性环境违法、生态破坏和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鼓励区内生态环境保护企业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带动先进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统筹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深化与成都市武侯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合作,在联合提升科研水平、共同发展环保产业、共建基础信息数据、联合锻炼干部队伍方面加强合作。积极融入成渝地区自然保护地合作体系,落实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健全危险废物信息互通、处置需求对接、转移快审快复、突发事件应急转移及监管协调会议等机制。推进与成渝地区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的协同实施,加强应急预案对接、应急资源共享、应急处置协作。推动生态环境大区域监测和数据共享,共建统一的成渝地区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制度体系和应用体系。

积极融入“一区两群”展现新作为。立足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定位,推进重庆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推进山清水秀美丽都市区建设。积极加强与北碚区、璧山区、九龙坡区、高新区合作,协同开展“林长制”,统筹实施“四山”地区综合整治、国土绿化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等生态保护措施,筑牢缙云山、中梁山重要生态屏障功能;积极加强与北碚区、九龙坡区等中心城区毗邻区县生态环境保护联动,主动与江北区协同实施嘉陵江水环境保护与水生态保障,加强与高新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以跨界、交界监管“死角”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重点污染源常态化互查,推进梁滩河全流域综合治理与修复,共同改善梁滩河流域环境;精准对接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等重大开发开放平台,抓好嘉陵江湾区左岸打造和青凤工业园建设,协同推进嘉陵江智慧湾区建设和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协同推进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深化校地合作机制,推动环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创新生态圈提质增效,推动成渝高校院所共建西部(重庆)地质科技创新研究院,打造疾病预防与智慧检测、环境智能增容与生态系统修复等重点实验室。加强与高新区、北碚区、九龙坡区、璧山区、江津区等区联动,强化国土空间生态安全监管,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共筑科学城生态屏障。加强流域协同治理,建立梁滩河、跳蹬河等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体系;建立“科学城”蓝天行动协同推进机制,联合分析区域大气污染物传输特点;加强土壤治理与固体废物联动处置,建立科学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网络。开展生态环境联合监测和数据共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协同,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协调推进辐射安全管理,实现科学城全域联防联控常态化。协同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环评会商机制,对可能造成跨界影响的建设项目环评进行联合审查审批。实施资源共享,实现科学城优势互补,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和交流,强化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联动。

专栏7 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重大工程

(一)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工程。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开展镇街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建设、交通污染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和优化空气质量监测市控点位等;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施清水溪、凤凰溪水体水质监控预警系统工程,开展碧水行动相关监测任务所需能力建设;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净土行动相关监测任务所需能力建设;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含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技能培训等。

(二)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重点工程。开展固体废物智慧管理;建设水环境智慧管理中心、智慧环保平台等。

(三)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重点工程。开展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开展信息化建设,提高非现场执法取证能力等。

(四)生态环境重大科技工程。实施臭氧污染源解析研究等。

(五)社会体系工程。开展重庆市生态文明示范镇(街道)创建、低碳示范建设、绿色生活创建等。

第八章 突出载体建设,实施一批重点项目

第一节 建好用好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

为保证“十四五”各项目标指标的如期实现,有序推进主要任务的顺利实施,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有力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十四五”期间,重点围绕蓝天、碧水、净土、美丽乡村、“无废”、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社会行动体系等九大领域实施一批重大工程。

第二节 多渠道筹措生态环境保护资金

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争取市级财政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的重大生态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加强区级财政资金统筹,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深化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积极拓展新的资金渠道,将土地出让金一定比例用于生态环境保护,落实中央《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有关要求,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创新投融资方式。开拓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引入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积极用好中央和市级绿色金融、绿色债券等金融政策,推进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贷款的示范项目。

第三节 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重大项目评估调整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加强对重大项目审计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建立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新定位、新使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沙坪坝区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必须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提升规划实施效能,更好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沙坪坝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加强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等衔接,适当先行,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社会经济建设共同部署、协同推进,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的衔接。

加大资金投入。通过申报大气专项、水专项、土专项、农村专项等国家重大工程,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重庆市级财政资金,加大区级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引导性作用,创新政府资金投入方式,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用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标志性工程的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运用市场化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入生态文明建设。

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把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到岗位,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部门、各镇街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科学编制落实本规范化的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任务,按照“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的六定要求,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科学确定路线图、时间表,层层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加强日常排查巡查检查,做到监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区级部门要加强对各镇街的工作指导。

严格评估考核。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由区政府办根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分解目标和任务,定期对跟踪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要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强化评估和考核结果公开,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造成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