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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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各管委会、各人民团体、区属重点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沙坪坝区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7日       


沙坪坝区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两点”定位、“两地” “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根据国家《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强化上游意识、担当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的要求,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引导各类主体积极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水之城。

二、基本原则

系统推进。统筹开展七个重点领域的创建行动,在理念、政策、教育、行为等多方面共同发力,形成多方联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推进机制。

广泛参与。引导和推动创建对象广泛参与创建行动,整体提升创建领域的绿色化水平,避免创建行动成为仅有少数对象参与的评优选优活动。

突出重点。创建内容不要求面面俱到,要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合理确定创建对象和创建范围,明确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三、创建内容

(一)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发挥党政机关在绿色生活创建行动中的率先示范作用,以全区党政机关作为创建对象,以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为重点,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推行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到2022年,全区70%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区机关事务局牵头负责)

(二)绿色家庭创建行动。以广大城乡家庭作为创建对象,以提升家庭成员生态文明意识为重点,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节约用电用水,不浪费粮食,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优先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尽量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减少家庭能源资源消耗。积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义务植树、环境监督、环保宣传等绿色公益活动,以及“绿色生活·最美家庭”、 “美丽家园建设”等主题活动。到2022年,全区60%以上的城乡家庭初步达到创建要求。(区妇联牵头负责)

(三)绿色学校创建行动。以中小学作为创建对象,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提升师生生态文明意识为重点,结合课堂教学、专家讲座、实践活动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开展培育绿色校园文化、建设绿色校园、提升绿色创新能力等创建行动,提升校园绿化、清洁化水平。到2022年,力争60%以上的学校达到创建要求。(区教委牵头负责)

(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城市社区作为创建对象,以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制度为重点,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开展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升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等创建行动,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到2022年,力争60%以上的社区达到创建要求。(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民政局牵头负责)

(五)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开展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综合治理交通拥堵、公共交通优先路权落实等创建行动。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管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形成规模化应用,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车辆。到“十四五”末,创建城市的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区交通局牵头负责)

(六)绿色商场创建行动。以万达广场等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为创建主体,鼓励十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场门店和其他各类零售业态积极参与。提升商场设施设备绿色化水平,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和通风。鼓励绿色消费,引导消费者优先采购绿色产品,简化商品包装,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通过创建打造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商场。到2022年,力争40%以上的大型商场初步达到创建要求。(区商务委牵头负责)

(七)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积极推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60%,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取得积极成效。(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积极对接,尽快落实单项创建行动方案。请各牵头单位按照国家、全市要求,积极对接市级牵头部门,依据市级单项创建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抓好落实。

(二)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创建行动组织实施。区级牵头部门细化各单项创建行动任务,确保落实到位。财政部门要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大力宣传推广绿色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三)总结经验,督促指导创建行动取得实效。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各单项创建行动牵头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开展年度总结评估,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督促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