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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底线不容触碰 平台相关经营主体当以合规经营、依法纳税谋发展
发布日期: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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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日,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了近几年6起网红和网店偷税案件。在《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实施之际,曝光这些案件再次清晰传递:无论是网络主播,还是网店经营者,都必须严守合规底线,任何试图钻空子偷逃税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偷逃税行为严重损害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崛起,打破了传统商业模式的边界,成为拉动就业的新引擎、经济发展的新动能。然而,在这繁荣的背后,偷税漏税问题也随之产生,成为了行业发展的顽疾。  

从此次曝光的案件来看,平台相关各经营主体偷逃税手段花样翻新,但本质都是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来逃避纳税义务。比如,有的在网上开设网店却刻意隐瞒线上销售收入,拒不申报纳税;有的伪装成小规模纳税人,隐匿真实经营收入;有的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电商平台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这些行为不仅直接侵蚀国家税收基石,损害国家利益,更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依法纳税是所有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税收与水电等生产经营支出一样,都是企业合规经营应承担的最基本成本,当部分网络主播、网店经营者通过偷逃税降低经营成本,以税收成本外部化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时,那些合规经营、依法纳税的经营主体的利益将受损。这种违法者获利,守法者吃亏的现象,会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动摇市场公平竞争的根基,必须坚决予以遏制。  

合规经营依法纳税是线上线下共同的生存底线  

互联网的虚拟性从来不是税收违法的挡箭牌。此次曝光的6起案件中有5起涉案主体在线上开设网店,这也清晰印证:无论经营场景在线上还是线下,合规经营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电子商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早已明确规定,线上经营者和线下经营者享有同等权利,也承担同等的纳税义务。除法定的免税、减税情形外,网店等平台内经营者、网络主播等平台内从业人员均应如实申报收入并缴纳税款。合规早已从选择题变为关乎生存的必答题,在监管日益趋严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开始从要我合规转变为我要合规,这正是合规方能长远市场规律的深刻体现。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从行业发展规律来看,平台经济要从野蛮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合规是必由之路。此前,多名头部网红因偷逃税被查处,充分证明靠偷逃税赚快钱的模式不可持续。只有坚守合规底线,将精力放在提升核心竞争力上,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实现长远稳健发展。  

樊勇指出,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作为法定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具有强制性和独立性。本次曝光的案件中有一起涉案主播以平台已代扣代缴为由逃避纳税责任,恰恰暴露出部分从业人员存在责任认知错位——将平台应承担而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错误等同于自身纳税义务的免除,忽略了如实申报这一核心法定责任。需要明确的是,无论平台是否有代扣代缴义务,或者与平台内从业人员是否存在代扣代缴的协议约定,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均应依法如实申报纳税。  

信息报送和代扣代缴是平台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落地,标志着对平台内经营主体的监管从事后查处转向源头防控。据了解,101日起,境内外平台已按照《规定》要求报送了相关涉税信息,长效监管机制正逐步落地见效。  

平台履行信息报送和代扣代缴义务既是法定责任,也是行业担当。作为交易数据的掌握者,平台不仅要提醒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依法登记,更要通过精准报送涉税信息,协助税务部门以数治税樊勇指出,《规定》的落地,一方面能够实现精准监管,通过平台报送的数据,税务部门可以精准识别高收入低申报”“异常资金流转等风险,避免大水漫灌式的核查;另一方面可以推动源头防范,倒逼平台内部建立严格的税收风险内控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行为。  

施正文表示,从治理全局看,《规定》的落实正在推动形成协同监管格局,当平台数据与税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实现共享,当源头防控+过程监管+信用约束的监管闭环逐步构建,平台内经营主体偷逃税的操作空间将被压缩。这不仅能守护税收公平,更能为平台经济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让真正有竞争力的经营主体脱颖而出。  

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既需要市场活力的充分释放,更需要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从查处偷逃税行为到强化平台信息报送责任,一系列举措正推动平台经济转向合规发展。只有每一笔收入都经得起核查,每一位从业者都坚守合规底线,平台经济才能以规范、健康发展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