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895344/2024-00294 | 信息分类名称: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29 | 发布日期: | 2024-07-29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全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 ||||
文号: | 沙汛指〔2024〕13号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沙坪坝区气象局7月28日发布重要气象信息专报:预计29日白天至30日白天,我区有中雨到大雨,局地暴雨,过程累计雨量30~6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30毫米。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7月28日20时启动全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关于切实加强“七下八上”关键期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渝减委〔2024〕5号)等有关规定,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并请示区防指指挥长同意,决定于7月29日15时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极限思维
由于夏季“鸡窝雨”特征明显,时间短、强度大、突发性强、监测难度大,各镇街、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要强化极限思维和小概率事件意识,根据临灾预警,结合降雨实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切实落实预警叫应、应急转移和及时熔断等务实管用措施,确保“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二、加密监测预警
各镇街、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紧盯6小时、2小时预警信号,高等级预警要通过应急广播、敲锣、大喇叭、敲门入户等方式确保“叫应叫醒”;加强会商研判,高风险区域要按照“提早、扩面、白天转”要求,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应转尽转。
三、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管控
各镇街、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部门检查、镇街巡查、点位排查,督促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特别是加强对防洪薄弱点、山洪危险区、重要水利工程、易涝积水点、危岩地灾和道路交通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排查,清单化、动态化、闭环化管控风险隐患。
四、做好应急准备
各镇街、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要视情前置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做好高风险区域、重要点位带装巡逻巡护,及时有效开展先期处置,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熔断”管控措施,确保安全。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管控,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情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