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MB18895344/2024-00341 信息分类名称: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8-28 发布日期: 2024-08-28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禁止连晴高温期间一切野外 用火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文号: 沙森防办〔2024〕6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禁止连晴高温期间一切野外 用火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禁止连晴高温期间一切野外用火的紧急通知》(渝森防办〔2024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重庆市沙坪坝区禁火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8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森防办〔202423


关于禁止连晴高温期间一切野外用火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委、文化旅游委、应急管理局、林业局:

为认真贯彻市委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严格落实824日全市连晴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调度会议要求,切实采取超常手段、过硬措施,合力打赢全市连晴高温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现将禁止连晴高温期间一切野外用火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即日起至全市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信号解除为止。

二、禁止野外用火类别

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荒;林区内生产用火和工程用火,以及野外吸烟、烧蜂(蚁)窝、烧香烧纸、野炊、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烧山驱兽、使用枪械狩猎等其他用火。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职。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严峻的森林防灭火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敏锐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森防指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公安、农业农村委、文化旅游委、应急管理和林业部门既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合作、强化联合执法。发布封山令的区县要做到令行禁止,各防火检查站、临时卡点、卡口等岗位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在此期间,对顶风违规的野外用火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形成震慑。

(二)宣传到位。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加大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最大程度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力度,确保各山头地块不见烟、不见火。

(三)严肃问责。市森防指办公室将通过视频监控、空中巡护、暗访检查等方式,全覆盖、全方位检查各地野外用火管控情况,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野外用火屡禁不止的区县将进行约谈,对由此引发森林火情的将交由相关部门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林业局

2024826

附件下载:

沙森防办〔2024〕6号转发《关于禁止连晴高温期间一切野外用火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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