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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双碑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2024年版)

一、主要职责

(一)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会服务、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务性的事务起领导、组织和协调作用。

3.领导街道武装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负责街道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负责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8.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9.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

2.负责制订并实施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以及完成计划的行政措施,领导和监督各社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搞好计生工作;做好拥军优属、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5.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

6.负责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7.编制街道年度财政预、决算,管理、审查、监督居委员财务。

8.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内设机构。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设置党政内设机构9个,机关行政编制19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9名。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不计入街道机关内设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配备。

1.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牌子)。负责综合协调、编制、人事、文秘、收发文、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史志、政务公开、后勤管理、武装以及承办人大方面的具体工作等职责。

工作上对口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编委、区人武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保密办(区保密局)、区人社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档案局等部门。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群团等党的建设职责。

工作上对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网络信息委员会、区台办、区侨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新闻中心等部门。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国有资产运营与管理、扶贫开发等职责。

工作上对口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物流办、区工投等部门。

4.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卫生、计生、民政、物业管理、城市低保、优抚救济、社会救助、老龄、残疾人事业、社区建设、社区考核、社区人员请(休)假、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社区)、物资采购及领用(社区)等职责。

工作上对口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委(物业管理)、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精卫中心、区疾控中心等部门。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工作上对应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公安分局。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绿化、环境保护、交通、“河长制”、“三供一业”、“两违”整治、征收、人防等职责。

工作上对口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村农业委、区“两违”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民防办、区迈瑞城投等部门。

7.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收支、财务管理、预决算、总会计、财政资金监督检查、非税收入、固定资产系统及帐务处理、打击非法集资等职责。

工作上对口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等部门。

8.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气象、地质灾害、防汛等职责。

工作上对口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支队、区气象局等部门。

9.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等职责。

10.司法所。按规定设置,主要负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司法矫正等职责。

工作上对应区司法局等部门。

(二)事业单位。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设置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5个。

1.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社区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工作上对口区民政局等部门。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7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联、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体育、教育、科技培训、科普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工作上对口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文旅委、区体育局、区科技局、区科协等部门。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就业、再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工作上对口区人社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7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

4.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退役军人关系接转、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地。

工作上对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其中站长1名。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接受委托或授权承担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的具体工作。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1名。

三、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地址:沙坪坝区双碑自由村27号

邮编:400032

电话:023-6513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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