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38E/2024-00296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5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沙财政发〔2024〕178号 | 主题词: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你中心开展2024年监督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本次考核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20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2023〕10 号)等。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范围覆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
(一)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规范运行情况。包括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等。
(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情况。包括内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情况等。
(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信息公开、档案管理、是否收费及投标(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质疑答复以及采购人和供应商满意度等。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拟通过抽查部分项目档案(不少于5个)、审查相关内部文件资料、组织问询等方式实施,并严格对照《重庆市2024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测评表》(详见附件)进行评分。
本次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至74分为合格,75至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三、监督考核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2024年12月31日前,你中心根据2023年所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情况,整理相关文件及数据资料,对照附件《重庆市2024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测评表》所列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总结2024年工作特色和亮点,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形成自评报告,并测评表报送我局。
(二)现场检查阶段
2025年1月10日前,我局组织考核小组到你中心进行现场书面检查,结合检查情况,形成检查工作底稿及测评。
(三)检查报告形成阶段
2025年1月17日前,考核小组形成考核报告,并在重庆政府采购网公告。
四、有关要求
你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考核工作,妥善安排人员积极配合完成本次监督考核工作,对故意隐瞒情况、擅自修改档案材料以及拒不配合考核工作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联系电话:65368820 65368356
附件:重庆市沙坪坝区2024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测评表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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