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649X/2021-00265 | 信息分类名称: | 教育/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教委 | 生成日期: | 2021-11-26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名称: | 沙坪坝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内涵发展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 ||||
文号: | 主题词: |
为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深入推进中小学和幼儿园内涵发展,不断深化教育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高质量的区域教育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重庆市委、市政府《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结合沙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建立以深化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发展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育人质量观,促进区域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二)坚持育人为本。关注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
(三)坚持科学有效。注重统筹整合,强化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发展性相结合、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全体评价与分级分类相结合,突出评价重点,改进评价方法,减轻学校负担,克服“五唯”倾向,优化教育生态。
(四)坚持以评促建。推进区域教育质量保障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学校评价常态化,注重结果运用与反馈改进,有效发挥评价的诊断、改进与激励功能,引导办好每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评价对象
2020—2021学年度,全区委属公办独立园、小学、单办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单办高中、高完中和中职学校(2021年9月新开办的学校不参加自评,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可以自行参照评价)。
四、评价内容
中小学和幼儿园内涵发展质量综合评价分为治理质量评价、学业质量评价和办学满意度评价等三部分(详见:沙坪坝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内涵发展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其中:
治理质量评价指标分为基本线指标、发展线指标和警戒线指标等三类指标,内容包括:办学方向、教学治理、教师治理、综合治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学业质量评价根据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要求,结合学前教育、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不同特点,采纳的主要依据:学前教育阶段以综合能力测试结果为主;义务教育综合学科纸笔测试结果、实验实践能力测试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高教育综合学科纸笔测试结果、实验实践能力测试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职教育综合学科纸笔测试结果、职业技能鉴定结果和职业技能竞赛结果。
办学满意度评价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以社区、学生家长、行业、企业和学生为调查对象,通过电话访谈、短信交流、面谈问询、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维护教育公平、服务社会满意度,教师师德师风、依法执教、育人效果满意度,学生全面发展、核心素养、关键能力等开展随机调查。
沙坪坝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内涵发展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方式、标准等 | 分值 | 备注 | ||||
评价对象 | 纸笔测试 | 权重 | 综合能力测试 | 权重 | |||
治理质量 | 幼儿园 | 详见附件1:沙坪坝区幼儿园治理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 50分 | —— | |||
小学 | 详见附件2:沙坪坝区小学学校治理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 ||||||
初中 | 详见附件3:沙坪坝区初级中学治理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 ||||||
普通高中 | 详见附件4:沙坪坝区普通高中治理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 ||||||
职业高中 | 见详附件5:沙坪坝区职业高中治理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 ||||||
学业质量 | 幼儿园 | 不开展纸笔测试。 | 0 | 抽测1个年级;1-2个项目。 | 100% | 40分 | —— |
小学 | 1-2个年级;1-2个学科。 | 70% | 抽测1个年级;1-2个项目;3-5个学习小组(2021年不开展)。 | 30% | —— | ||
初中 | 毕业年级适应性考试增值性评价结果。 | 70% | 每校抽测1个年级;1-2个项目;3-5个学习小组(2021年不开展)。 | 30% |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初中部各占50%比例。 | ||
普通高中 | 学生学业成绩增值性评价结果。 | 100% | 每校抽测1个年级;1-2个项目;3-5个学习小组(2021年不开展)。 | 0 | 高完中初中部、高中部各占50%比例。 | ||
职业高中 | 纸笔测试(2021年不开展) | 30% | 当期学生技能大赛成绩。 | 70% | 进入前10名为满分,11—50名等距离投射。 | ||
满意度 | 幼儿园 | 外部评价:第三方针对家长或社区居民,对师德师风、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等工作的满意度开展电话调查或实地访谈。 | 10分 | 1.满意度评价10分,含外部评价8分、内部评价2分; 2.内部评价由督导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学校自查情况进行评价; 3.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调查对象、要点、分值和方法进行。 | |||
小学 | 外部评价:第三方针对家长或社区居民,对师德师风、办学行为、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平等权益、现代学校制度、学业负担等工作的满意度开展电话调查或实地访谈。 | ||||||
初中 | 外部评价:第三方针对家长或社区居民,对师德师风、办学行为、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平等权益、现代学校制度、学业负担等工作的满意度开展电话调查或实地访谈。 | ||||||
普通高中 | 外部评价:第三方针对家长或社区居民,对师德师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发展指导、教学资源配置、选课走班、招生行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等工作的满意度开展电话调查或实地访谈。 | ||||||
职业高中 | 外部评价:第三方针对用人单位、家长或社区居民,对师德师风、办学行为、德技双修、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就业质量等工作的满意度开展电话调查或实地访谈。 |
五、评价步骤
1.学校自评(10月8日——10月31日)。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对照内涵发展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中学校治理质量评价,按照相应类别全面梳理、总结和提炼。
2.科室评价(11月1日——11月14日)。科室对照基本线指标,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确定督导任务,组织督学开展实地交叉督导。科室根据学校自评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情况,对督导结果作出客观认定。督导评估中心对学生学业质量作出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学校的办学满意度情况作出评价。
3.区级评价(11月15日——11月30日)。督导评估中心,填报学校学业质量评价结果,对学校《自查报告》进行评估,并综合学校自评情况和科室评价情况,撰写全区内涵发展质量综合评价报告。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数据、形成内涵发展质量综合评价总分,报送党政办作为校(园)级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评价结果
学校治理质量评价警戒线指标属于否决性指标,科室针对三级指标就是否违规进行评价,在区级评价中违规2项降一等,违规3项降至末等,违规4项及以上无等级并将根据情节轻重启动督导问责程序。基本线指标属于达标性指标,突出方向性、基础性、描述性,引导学校坚持底线、主动作为、切实创新,在督学实地督导并提出评价建议的基础上,科室针对三级指标进行评价,对应达标、基本达标和尚未达标三种判断分别扣0分、0.5分、1.0分。发展线指标属于效益性指标,科室结合督学自评和实地评价情况赋分。
学校治理质量评价分值50分,按照实际得分计分;学业质量评价分值40分,义务教育阶段考虑随迁人员子女占比等因素赋权折算计分;办学满意度评价分值10分,按照实际得分计分,加总即为综合评价总分。党政办把内涵发展质量综合评价总分作为校(园)级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校(园)级干部年度考核中占70%的权重,并与超额绩效发放挂钩。
七、评价要求
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认真学习文件,严格自查自评,撰写《自查报告》。在自评中:基本线指标,针对三级指标评分,并做简要陈述;发展线指标,针对三级指标填写得分依据(具体格式见附件),获奖等按照党委、政府类对标评分,党委、政府部门类降标20%评分,教育研修机构、教育学会类降标50%评分,其他学会类不予认定;警戒线指标,不进行自评。
2.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把握时间节点,据实填报、认真填报,并于11月1日18:00前上传《**学校自查报告》电子件至阴恕老师钉钉邮箱,《**学校自查报告》纸质件、发展线指标各类印证材料及其统计表的纸质件同时上交至督导室阴恕老师处。
3.内涵发展质量综合评价坚持客观评价、公正评价、廉洁评价,严格评价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各中小学和幼儿园不需另行制作专题档案资料,更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资料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