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331596822B/2024-00027 信息分类名称: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商务委 生成日期: 2024-02-21 发布日期: 2024-02-21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文号: 沙商务发〔2024〕5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邮政分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和《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渝商务发〔20229号)《重庆市县域商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渝商务发〔202211号),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渝商务发〔20228号)等要求,加快推动沙坪坝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我们研究制定了《2024沙坪坝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商贸中心新建或改造提升、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等方面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直接补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下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其中,附件5、附件6、附件7为所有项目的必报材料;其余对照《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并按规定提交至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

(二)项目初审。属于乡镇级项目的,申报材料由当地政府初审后转报区商务委;属于区级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直接提交给区商务委初审。

(三)项目入库。经初审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由项目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后提交到区商务委(收件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务委员会服务业发展科;联系人:夏洪烈 联系电话:65368157)。

(四)项目评审及公示。区商务委按规定及程序开展项目评审,按规定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服务意识,推动政策落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资金宣传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切实问题,为商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加快工作进度,提高申报质量。申报日期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属事责任,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评估等方式筛选推荐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发展基础较好、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优质项目,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资金管理,杜绝支持偏向。项目总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办公、接待、租金、差旅等间接开支。经评审合格的项目统一纳入备选支持项目库,对已完成或在2024630日前能提前完成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项目征地拆迁、活动补助、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悉数追回已拨付资金,如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反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加强过程管理,保证项目质量。获得支持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建设,做好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并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项目进度报区商务委备案,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区商务委定期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抽查,考核对项目实施单位申报过程中虚报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与申报内容不符等问题予以处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项目支持。

附件:沙坪坝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务委员会

2024221



(此件公开发布)



沙商务发〔2024〕5号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Copyright © www.cqsp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19004061号-1 联系我们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086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12345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