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67301/2024-00274 | 信息分类名称: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 | 生成日期: | 2024-08-30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迎峰节电管理的通知 | ||||
文号: | 沙住建发〔2024〕137号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全面做好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各镇街要每日安排专人赴辖区内各物业管理区域开展日常巡查、实地督导,确保节电措施落实到位。对于物业企业拒不配合、节电措施落实不理想的情况,及时报我委开展现场督导。
我委将安排专人对辖区物业管理区域迎峰节电工作开展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特此通知。
附件:写字楼、住宅小区迎峰节电工作措施的提示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胡海波,联系电话:6546243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写字楼、住宅小区迎峰节电工作措施的提示
写字楼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关闭LED广告屏、水景设施等耗电设施,减少项目区域、楼内走道等照明灯数量;办公区域白天原则上不开灯。
二、10:00前不得开启楼内空调设备,尤其是中央空调, 17:30关闭空调设备,空调温控不得低于27度,并要求人走关灯关空调。
三、全日关闭楼内扶梯运行;除8:30-9:30、11:30-12:30和17:30-18:30三个上下班高峰时段外,关闭一半及以上的直梯运行。
四、在8:30-22:30时段,关闭本物业项目区域内所有充电桩的电源,暂停电动车充电活动。物业企业不能关闭的,可通知电力部门来处理。
五、督促业主单位下班后及时切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路由器等用电设备的电源,并鼓励引导业主单位采取提前下班、轮休、休假等方式,防暑降温,减少办公时间。
六、加强楼栋用电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用电行为,遏制安全隐患产生。
住宅小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开展节约用电宣传,采取倡议书、微信群、公示栏等形式,倡导居民家庭、公共区域节约用电,减少使用或停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和非必要照明灯具。
二、关闭小区内的LED广告屏、水景设施等耗电设施,在保障基本照明的情况下,减少项目区域、楼内走道、车库等照明灯数量。
三、用电高峰期关闭篮球场、网球场、健身房、游泳池等公共健身场所。
四、储备足够燃料、检查应急发电机组运转情况,确保应急电源设备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