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第一批)》(沙府办发〔2024〕10号),已于2024年2月6日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重庆市沙坪坝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第一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依据和背景
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202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2023年1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第一批)》(渝府办发〔2023〕100号)。
根据全国、全市关于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沙坪坝区实际情况,区政府组织相关区级部门全面梳理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编制并公布了《重庆市沙坪坝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第一批)》。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工作要求。包括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机制、推动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方式方法、支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示范等三部分内容。
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机制:逐项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分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规则等配套监管措施,落实议事会商、情况通报、数据共享、组织保障等工作要求,推动监管信息共享,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保监管责任落实。
推动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方式方法: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提升监测感知能力,高效统筹监管执法资源,及时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或专项整治,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信用监管。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支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示范:坚持整体智治、多跨协同,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示范。积极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
(二)事项清单。本次公布了16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并逐一明确了主要任务、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实施层级。
三、本文查询途径
《重庆市沙坪坝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第一批)》已由区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2月6日印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具体查阅路径: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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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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