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沙坪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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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9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沙坪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沙府办发〔202488号,以下简称《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预案》修订的背景

(一)解决灾害救助新问题的需要。机构改革以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制机制、任务标准持续调整优化,现行预案在响应启动条件、响应措施等方面,存在不适应的情况,有必要通过修编《预案》,进一步提高救灾应急响应效率,更好满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推动灾害救助实现精准高效。

(二)适应灾害应对新模式的需要。为进一步适应较大及以上灾害应对工作需要,确保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衔接顺畅,有必要通过修编《预案》,强化与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等灾种专项预案及突发事件应对总体预案的协同衔接,健全与镇街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协同联动。

(三)适应灾害救助新机制的需要。近几年机构改革中,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单位)在灾害救助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有必要通过修编《预案》,对区级层面较大及以上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等作相应调整、充实和完善。

二、《预案》修订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属地为主;坚持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灾前防范、灾中救援、灾后救助统筹安排,实现全过程管理。

三、《预案》修编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对标市级层面,区政府成立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指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切实提高“统”的综合性、权威性。同时,推动有关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落实会商研判、响应启动等职责任务。

(二)加强灾情信息管理。明确“三断”情况下报送要求和途径,遇到死亡(失踪)人员性质难以认定的情况,采取“先报后核”的原则,同时,强化对死亡(失踪)人员性质认定。

(三)推动救灾关口前移。提高救灾应急响应的及时性、主动性,提出经研判可能达到启动条件的,可先行启动响应,实现“早启动、早支持、早救助”。

(四)降低部分启动条件。调减启动应急响应的“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援人数”,如将原四级响应“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援人数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标准,调整为“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援人数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同时三级、二级、一级的响应标准也依次进行了调减,解决启动条件标准过高的问题。

(五)新增联动响应机制。统筹考虑各类灾害特点和灾害救助与各类灾种应对处置的关系,加强灾害救助响应与各主要灾种的协调联动,对已启动区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响应的,经综合会商研判灾情态势,按照规定启动灾害救助响应。

四、《预案》落实的措施

为推动《预案》贯彻落实,区防减救灾办、区应急管理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预案》相关规定,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健全预案体系。通过宣传解读、培训指导等多种途径,督促指导镇街、区级有关部门有效贯彻落实《预案》,推动构建上下协同、有序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二是推进应急演练。积极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应急队伍、镇街等单位,通过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灾害救助的规范性、时效性和精准度。三是及时应急响应。切实落实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程序,一旦触发响应阈值,及时高效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队伍、物资装备开展救灾救助,更加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五、政策咨询电话

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管理科:023-659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