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沙府办发﹝2020﹞15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已于2024年12月25日经区政府一百一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26日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工作规则》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0—2024年度政府法律顾问聘期已届满,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总结我区工作经验并参考主城其他区县好的做法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4〕93号)《沙坪坝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清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法律顾问需求实际和我区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现状,经过反复研究形成修订稿。
二、文件主要内容及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主要内容包含总则、法律顾问、选聘及服务模式、管理与考核、回避责任、其他等六个部分,对法律顾问的资格、工作、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是区司法局负责法律顾问成员的选聘、管理、考核等工作(第三条)。《工作规则》第三条明确区政府授权区司法局负责法律顾问成员的选聘、管理、考核等工作。
二是明确了服务范围(第四条)。原规则明确法律顾问要为服务镇街的村、社区提供服务,从而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现规则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不包含镇街的村、社区,因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通知(渝委发〔2021〕26号),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司发〔2021〕48号)等相关规定,我区村、社区已在2022年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是明确了法律顾问入围条件(第五条)。原规则选聘对象为执业律师,现规定选聘对象为专职律师。
四是扩大了入围律师数量(第十一条)。原规则每家律师事务所不超过3名律师入围政府法律顾问成员库,政府法律顾问成员总数量原则上为50人左右。为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扩宽选择范围,参考主城其他区做法,现规定每家律师事务所不超过4名律师入围政府法律顾问成员库,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0人。
五是新增了打包聘请服务的规则(第十二条)。结合实际情况,现规则增加了打包聘请服务的规则,法律事务较少的使用单位,可联合其他使用单位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六是调整了费用支付方式(第十三条)。原规则区司法局将所需费用指标划拨给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覆盖村居),标准为部门1.5万元/年,镇街(覆盖村居)2万元/年,再由其支付给律所。现根据明年预算情况,提供日常服务和专项服务的,均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费用,日常法律服务标准不变,部门1.5万元/年,镇街2万元/年,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可参照执行。如需开展政府采购的,由使用单位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七是调整了退出机制(第十五条)。原规则连续二年没有使用单位聘请的应当退出我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库。现规定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单位聘请的应当退出我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库。
八是扩大了服务范围(第二十二条)。原规则未包含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现规则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可参照执行。
三、解读单位
区司法局法律事务科(联系电话:023-65265025)。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