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根据《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七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公告提前或者推迟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期”。
二是森林火灾风险等级高。沙坪坝区属全国森林防火重点区,马尾松等易燃类蓄积占比较高,森林火险区划等级为I级。
三是火源管控难度大。沙坪坝区林区与城镇建成区紧密融合,农林交错,林区及周边输电、输气管线密布,可燃物承载量持续增加,生产、生活用火频繁,区域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区域数量较多,人为活动频繁,一旦发生火情,极易蔓延成灾。
四是5月-7月气温较高,异常天气现象时有出现。为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沙坪坝区结合工作实际,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10月10日,较全市森林防火期1月1日至5月10日、7月10日至10月10日增加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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