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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沙府办发〔2024〕6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38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有效整合涉农资源,组建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协同,兼具区域性通用服务和行业性专业服务功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打造以农合联为平台、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有效衔接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构建以农合联为大平台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一体推进生产、供销、信用3大服务。2024年,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组建区农合联1个、改造建设为农服务中心3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0.5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20个。到2027年,全区实现农业产业服务高质高效、农村流通服务全面覆盖、农村金融服务方便快捷、农民群众可感可及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组建区农合联1个、改造建设为农服务中心5个、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1.5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40个。
二、搭建“三位一体”服务平台
(三)规范组建农合联。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由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兼具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区级农合联,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会员包括辖区内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涉农企业、行业协会等,主要统筹政府、社会、企业、农民等各方面涉农要素资源,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等综合服务。到2027年,全区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超过100个,全区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四)建好建强服务载体。建设区、镇街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区为农服务中心依托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改建,充实专业人才队伍,健全完善服务机制,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开展需求调查、农技培训、产销对接、财务代帐等综合服务。镇街为农服务中心以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示范社为主体建设,组织农合联会员实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农事服务、农产品流通和初加工、农村金融、政策宣传等服务事项。到2027年改造建设区为农服务中心1个,镇街为农服务中心4个。
(五)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依法依规制定农合联章程,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农合联设立秘书处,负责农合联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等日常工作,指导为农服务中心运行。区级相关涉农部门、各涉农镇街、相关涉农金融机构等入驻为农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为农合联会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金融代办等服务。
三、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六)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引进培育一批新农人,发展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帮助农民融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采取“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村社共建”模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3家,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产品购销、农村金融等生产生活综合服务,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增收。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0家,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支持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合联会员合作联营,建立紧密的产销协作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
(七)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动形成“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提供代耕代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等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和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资、农机、农事、农技等专业化服务队,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参与承接全区撂荒地整治、高标准农田管护,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快供销服务融合发展
(八)完善流通服务体系。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鼓励通过资产划拨、委托管理、股权合作等方式,培育1个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1个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打造1个特色农产品产业链条。推动流通渠道共用,加强农村流通服务主体联合合作,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流通网络,整合供销、邮政、交通运输、商贸、快递等资源,共同拓展区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提供超市、寄递、电商等便民服务。
(九)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品牌建设,挖掘本地特色产品,打造一批本地土特产,引导加入市级农产品公用品牌体系。依法依规开展具有重庆农合联标识的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
(十)强化农资保供。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保供,健全农资储备贴息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建设,提升农资供应服务功能,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
五、强化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十一)加大涉农金融服务力度。配合全市推广农民合作社信用评价服务工作试点经验。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依托农合联加大信用贷款、随借随还贷款和线上信贷产品投放力度。针对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全产业链,提供订单融资、普惠金融贷款等全产业链金融服务。聚焦休闲农业、旅游康养、研学拓展等区域特色产业,创新金融服务和信贷产品,提高“三位一体”改革涉农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捷性。
(十二)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加入农合联,工作人员通过交叉任职或兼职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立普惠金融服务点,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缓解小农户生产资金需求。
六、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
(十三)建设数字农合联。利用市级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广数字技术在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探索破解农业经营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聚合涉农数据资源,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登记注册,办理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事项。
(十四)融入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农合联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对会员基础信息、生产经营等进行数字化“建档画像”。推动农合联会员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全面融入全市“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将生产用地引入农地“一张图”、信用评价纳入农信“一本帐”、农业社会化服务进入农事“一张网”、农产品品牌加入农品“一码通”,逐步实现农合联数字化协同管理和服务。
七、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三位一体”改革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区供销合作社切实履行好具体牵头职责,协调落实改革具体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抓好落实。区农合联会长由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兼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十六)加强改革协同。将“三位一体”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与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统筹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探索创新“三位一体”改革机制,形成具有沙坪坝辨识度的改革经验和典型成果。
(十七)加强政策支持。区财政局要加大“三位一体”改革财政保障力度,会同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区农业农村委要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区商务委要支持供销合作社指导农合联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区发改委、科技局、民政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职能,对农合联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在用地、登记注册、科技服务、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附件: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工 作 任 务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搭建“三位一体”服务平台” |
规范组建农合联 |
组建农合联1个,发展会员单位10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镇街 |
2 |
建好建强服务载体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5个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镇街 | |
3 |
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
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 |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3家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镇街 |
4 |
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0家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 | ||
5 |
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
推动形成“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镇街 | |
6 |
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涉农镇街 | ||
7 |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和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资、农机、农事、农技等专业化服务队。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涉农镇街 | ||
8 |
加快供销服务融合发展 |
完善流通服务体系 |
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培育1个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1个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打造1个特色农产品产业链条。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镇街 |
9 |
整合供销、邮政、交通运输、商贸、快递等资源,共同拓展客货邮功能。 |
区交通运输委 |
区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四分局,各涉农镇街 | ||
10 |
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 |
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品牌建设,培育打造一批本地土特产。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商务委,各涉农镇街 | |
11 |
强化农资保供 |
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保供。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体系建设,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镇街 | |
12 |
强化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
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 |
鼓励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加入农合联,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立普惠金融服务点。 |
区供销合作社 |
各涉农镇街 |
13 |
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 |
建设数字农合联 |
利用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探索破解农业经营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
14 |
融入数字乡村建设 |
提升农合联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农合联为农服务全面融入全市“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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