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沙坪坝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沙坪坝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
2023年6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2020—2035年)》《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重庆市沙坪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期间,沙坪坝区立足人口老龄化发展现状,坚持政策先行、加快设施建设、创新供给模式、推进医养结合,初步建立起具有沙坪坝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事业发展势头良好、成效明显,先后荣获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国家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区、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区等荣誉,成功创建7家全国敬老文明号。
完善政策体系,助推养老事业发展。先后出台《重庆市沙坪坝区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沙坪坝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沙坪坝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沙坪坝区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为养老事业全面发展、养老服务全面覆盖、养老机构提档升级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在城乡养老服务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适老化改造、助餐助浴、老年人关爱等方面出台具体方案举措,基本涵盖养老服务各个领域环节,全区养老事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
健全设施网络,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保障能力,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智慧化建设,推进农村敬老院新建、改扩建工作。建成1个区社会福利护养中心,积极整合资源推进养老机构服务提档升级。全区现有养老机构68家,养老床位总数7500张。“十三五”时期,全区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140个,其中: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1个、镇养老服务中心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89个、村级互助养老点3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逐步成形。
创新运营模式,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养老事业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61所,床位6855张,占全区总床位的91.4%。社会办养老机构数和床位占比均为全市第一。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抗风险能力。实施公办养老机构能力提升行动,重点推进乡镇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联建提升工程。争取市慈善总会、基金会、社工机构等慈善力量支持,开展多元化、创新性的养老服务项目。强化养老服务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覆盖安全巡查,督促整改问题隐患。推动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率先制定出台养老服务中心(站)补助实施细则、运营管理办法和评估实施细则,逐步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深化医养结合,探索融合发展新路。联合卫健委等部门,充分利用辖区内优质医疗资源,建立“1+X”医养结合联合体服务机制,实现医养无缝对接、急救与休养无缝对接。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全区68家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100%。组建以全科医生为核心,公卫、护理等人员共同参与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39个,累计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指导和体检服务21.7万人次。引导辖区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14家医疗机构成功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筑牢兜底保障,夯实老人关爱服务。注重老年人群体人文关怀,健全“社会工作者+红岩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和生活支持等专业化服务,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慈善组织为老年人提供身心关爱、照料支持和生活陪伴等多样化服务。推进辖区内老年大学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互帮互助和老年教育等活动。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引导老年人发挥自身专长,参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公益慈善、文教卫生等事业。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事业改革发展、谱写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五年。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全区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24.79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6.78%。“十四五”时期,全区老年人口占比还将持续增加,老龄化和高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需求类型将不断升级,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蕴含新机遇,面临新挑战。沙坪坝区具备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充足的人力资本、良好的营商环境,但也要清醒地意识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我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建设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任务更加艰巨。
养老服务供给不够充分。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机构养老服务向家庭和社区延伸不足,现代居家养老质量不高。老旧小区配套养老设施可及性不足,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运营效率不高。嵌入式养老机构较少,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供不应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毗邻建设规划不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有待进一步织密,并向小区等服务末梢延伸。
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升。街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多以提供基础性的入户探访、家政服务、文娱活动为主,服务内容、服务形式较为单一,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丰富的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中心带站”服务模式还未成熟,亟需创新运营实施机制、完善考评激励机制。部分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专业化、规范化程度较低,安全生产能力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医养融合广度深度不足。养老机构医疗人员数量不够、医疗服务质量不高,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效率低、队伍数量不足。医养结合机构,尤其是康复医院、护理院数量不足。居家医养结合法律制度保障滞后,家庭医生有签约无服务现象突出。社区医养结合深度不足,技术水平较低、专业人员不足、服务流程有待规范。
养老事业人才队伍短缺。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培养体系不成熟,常态化教育培训和技能提升覆盖面较为狭窄、内容较为单一。行业关注度低,人员招不来、留不住,街镇无养老专岗,村社无养老专干,基层养老力量薄弱。从业人员专业资质亟待提升,鼓励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的补贴政策和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老年关爱服务仍需强化。针对不同类型老年人的社区关爱服务体系仍需完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仍需提高。为老年人提供的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等服务较为单一,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融入智能社会的支持保障措施较为薄弱,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
养老服务支撑保障薄弱。老年人消费能力和购买意愿较低,购买养老产品能力不足。养老机构扶持政策与价格优惠落地面临困难,营商环境存在改善空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用房、资金、宣传等配套政策保障与要素支撑有待强化。
全区要牢牢把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窗口机遇,聚焦事关老年人切身利益的现实需求,直面养老事业发展中的挑战,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养老服务供需结构,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努力推动“十四五”时期沙坪坝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尤其是养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为目的,增强养老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快构建与沙坪坝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坚持事业与产业并重,让养老服务业成为老年人老有颐养、共享小康的重要保障,让养老产业作为促进消费、吸纳就业、助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更好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实现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以人为本,顺应趋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建设符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坚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保障基本与普惠多元相结合。统筹协调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以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
兜牢底线,提质增效。聚焦薄弱环节,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重点保障特困及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加快推进村社养老服务站点有效覆盖,实现人人享有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基本养老服务。优化养老设施空间布局,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结构功能,提升质量效益,促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推动养老事业不断迈上高质量发展的新台阶。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全面开放养老市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强化养老事业科技支撑,促进养老服务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区级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机制,推进养老领域标准化建设。创新养老服务支持政策、激励机制、供给模式、保障制度、监管体系,不断激发养老市场活力。
多元参与,共建共享。努力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形成助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巩固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支持多元社会力量参与,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围绕沙坪坝区的形象定位与发展目标,持续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25年,养老服务制度更加完备,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养老产品更为丰富,养老人才队伍更加专业,养老事业支撑要素更为坚实,养老社会环境更为宜居,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度幸福晚年。
养老服务制度更加完备。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制度体系更为健全,政策支持更加有力。制度与政策的前瞻性更为突出,衔接性更为顺畅。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公开更为全面透明,养老服务领域扶持政策、优惠措施、投资指南等信息公布更加及时到位。本区养老服务通用基础、服务提供、支撑保障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布局更合理,覆盖更广泛,功能更完备。“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运营模式更成熟,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更优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更高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更健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不断深化,街镇敬老院完成升级改造,社会办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程度显著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医养服务深度融合,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互联互通、老年人健康档案共建共享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内容不断拓宽,养老服务质量不断升级,养老服务供给链条不断延伸,养老服务业态不断丰富。
养老服务人才更加专业。全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来源拓宽,规模扩大,年龄结构更趋合理,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培训基地建设逐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产教融合持续深入,常态化养老人才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方式的科学性、培训结果的实效性更为突出。数量充足、结构优良、专业性强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养老机构负责人管理能力提升、养老服务领域高层人才培养切实见效,养老服务人员管理、评价与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养老服务产业更加繁荣。全区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高品质连锁化养老品牌陆续引进落地。“互联网+养老”服务不断深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信息化程度显著提升。特色养老产业发展成势显效,医疗资源、自然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得到活化。康复辅具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扎实推进。
养老社会环境更加宜人。全区基础设施适老化、信息网络宜老化改造持续深入,居家适老化改造有序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学习网络更加完善。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
养老事业发展更加规范。全区老年人能力需求评估更为综合,养老服务评估体系更为完善。养老服务质量评估更注重结果导向,评估标准更加科学统一、评估流程更为透明规范、评估结果运用更加充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长效机制更为健全,智慧化手段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完善养老行业监管等方面的作用更为突出。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公开、日常运营、进入退出等全流程监管机制更为健全,政府主导、机构主责、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更加完善。
专栏1 重庆市沙坪坝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1 |
养老服务床位总量 |
10000张 |
预期性 |
2 |
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
≥60% |
约束性 |
3 |
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4 |
乡镇(村)养老服务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5 |
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6 |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
7 |
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 |
80% |
预期性 |
8 |
居家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 |
≥80% |
预期性 |
9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65% |
预期性 |
10 |
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率 |
≥90% |
预期性 |
11 |
区级老年大学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12 |
街道(社区)级老年大学教学点覆盖率 |
≥70% |
预期性 |
13 |
城乡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
≥95% |
预期性 |
14 |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
≥15% |
预期性 |
15 |
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或每百张养老床位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 |
≥1 |
预期性 |
16 |
各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
≥80% |
约束性 |
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贯彻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等各类医疗保障协调发展、有效衔接。落实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保障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完善区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制度,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区级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机制与评估体系,根据评估结果调节补助,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研究实施全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推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引进,严格落实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的要求,完善养老服务人员的区级补贴补助制度。
研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内容和标准,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完善区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国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全区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到2025年,实现8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全覆盖,推动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推动培育一批综合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加强能力建设和规范管理,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福利补贴、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依据。针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优先将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等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加大服务供给力度。
聚焦老年人兜底保障服务,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区级供养服务制度,完善基础供养金区级动态调整机制,保障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优化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区级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完善特困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推广“土洋结合”形式,通过网格员、楼栋长、党小组长、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为老年人提供常态化关怀,运用现代智能手段、智能设备提升老年人照护质量。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功能,根据失能特困老年人的数量和集中照护意愿,依托区社会福利护养中心集中供养全区失能特困老年人,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作用,做到“应护尽护”。支持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并提供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养老服务。落实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明确社会老年人轮候条件和排序入住原则。
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机制,合理确定待遇保障范围和基金支付水平,推动将护理院(中心、站)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定点范围。贯彻落实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长期护理支付能力。优化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筹措、评估体系和服务享受政策举措,加大对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和失智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支持力度。发展商业护理保险市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支持商业护理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增强社区养老设施运营能力。促进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范化、适老化、实用化,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率,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覆盖。健全养老服务区级联席会议机制,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通过政府租赁、委托管理等方式加强老旧小区设施保障。探索在有条件的城市住宅小区,依托小区配套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等设施建设小区养老服务点,优化小区养老服务点管理运营机制。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强化家庭养老基础性作用,突出站点的枢纽功能,完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小区养老服务点”三级服务网络。继续打造“一网双在三有”特色化养老服务体系,编织“一张网”,实现“硬件布局”全覆盖,紧盯“在社区在乡村”的“双在”目标,聚焦“政策有力、安全监管有力、慈善公益有力”的“三有”举措。
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生活照料、文化教育、精神慰藉、短期托养等功能,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亲情化、全方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体系,分类分级做好摸排建档、入户探访、生活照料等关爱照护服务。创新“专享、乐享、优享”三档居家养老服务包,“菜单式”罗列养老服务项目、市场收费、中心(站)收费、优惠方式等,推广社区居家养老“点菜式”“组织式”等嵌入式服务方式。推行“八助”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助餐、助浴、助洁、助娱、助智、助行、助购、助息等服务,探索开展“中央厨房+社区配送+集中就餐”助餐服务模式。加强“五社联动”,大力培养养老志愿者队伍,积极探索“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物业服务+养老”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模式。继续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开发应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地图”,完善社区养老的区级紧急救援系统,打造“一网覆盖、一体服务”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生活圈。
继续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鼓励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投资入股、小额贷款、项目补贴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增加建设营运资金投入,吸引社会专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保障格局。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助实施细则、运营管理办法和评估实施细则,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管理。原则上所有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应由养老机构运营,采取“中心带站”运营模式,提供“机构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全链条标准化服务。创新推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运营方式,促进养老机构专业化发展,实现养老服务质量提档升级。支持鼓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承接主体整合服务资源,不断延伸养老服务供给链条,向家庭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专业服务,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扶持优惠力度,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本土品牌,引导养老服务设施专业化、综合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行。
继续推动落实《沙坪坝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对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床位实时监测,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中。实施智能呼叫设备、烟感气感探测器必建,护理床、适老化改造等选建的“3+N”建设模式,推行建设及服务费用“自付一成、补助九成”,探索推进补助退坡机制,引导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大众化、规模化。依托养老服务中心统筹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站或托养机构开展“喘息式服务”,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服务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包,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按照“申请、家访、评估、签约、建设及验收、服务及评估、互转互认”七项流程开展,分类别建立“服务机构”“服务对象”两个基础台账,日常记录入户服务、调查评价等情况,规范床位建设和服务质量管理。按照床位数给予服务机构建设补助及服务补助,依据“低保老年人”“一般老年人”两类标准给予服务对象建设补助及服务补助。
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力争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鼓励有条件和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自主付费改造。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提供“地面改造、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老年用品配置”7个类别30个项目的改造服务,继续推进“基础类+可选类”的建设模式。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推进住宅及家具设施适老化改造,按照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步骤实施。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衔接,改善小区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
统筹推进城乡养老均衡发展。升级区、镇、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补齐农村养老短板,从“登记备案、业务管理、财务制度、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五个方面规范镇敬老院运营管理,推行区级护养中心辐射镇养老服务中心、带动村级互助养老点的模式,创新农村养老服务三级联动运营机制。区级护养中心全域带动农村养老服务,集中供养失能特困人员;镇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区域养老服务,分流发展乡村生态“特色养老”和精神残疾“错位养老”等服务;村级互助养老点依托镇养老服务中心开展邻里互助式服务。衔接全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协同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促进城市优质养老服务资源下沉,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
完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丰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内容,分类发展以农村老年人走访关爱、助行、助购、助息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全面推行农村“四有五助”互助养老模式,形成每村“一个互助养老点、一个人定岗服务、一支服务队伍、一套结对帮扶制度”互助模式,推行“集中助餐、流动助医、定点助乐、智慧助急、上门助养”服务机制。持续推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整合低龄老人、社工、义工等力量,以老年互助方式为失能、半失能、高龄、空巢独居、失独等困境老人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社交网络支持、日常生活帮助等服务。依托村级互助养老点,组建由“乡村能人”“乡村大嫂”“乡村人才”“乡村准老”“乡村邻里”等人员组成的志愿互助服务队伍,通过积分兑换方式,开展居家互助、独居互助、生活互助、失能互助、腾手互助等服务。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智慧化发展,适时记录发布互助服务信息和积分动态,调动和整合区域资源,提高积分吸引力和有效性,为互助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技术和资源保障。
优化过程性监管,增强服务评估的结果导向。完善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区级补助实施细则、运营管理办法和评估实施细则,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分类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兑现运营补助、获取营运资格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智慧化手段推行“中心(站)自查+巡查抽查+年度评估”评估模式,开展“专职人员、营运时间、老人信息分类建档、用好软硬平台、开展基本养老服务”五项基础部分评估,完善“关爱服务包、乐享服务包、优享服务包、特色拓展服务”四项特色部分评估。健全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依法公示养老机构备案登记、行政处罚等信息。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行为和欺老虐老现象。
专栏2 社区居家养老重点项目
基本养老服务保障项目。在重庆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基础上,完善区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优先将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等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逐步丰富发展服务内容,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养老设施建设项目。持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力争到2025年,完成凤凰镇养老服务中心、回龙坝镇养老服务中心改建,新建1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00个小区养老服务点,升级改造10个村级互助养老点。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亮点项目。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力争到2025年,重点培育3-4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成为全区、乃至全市的社区养老“明星中心”。 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打造项目。利用闲置农房等设施建立互助养老点,依托农村养老点为周边老人提供集中助餐、流动助医、上门助养等服务。探索打造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示范点,促进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力争到2025年,实现每个镇打造1个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 老年人助餐点建设项目。打造集营养膳食配送、食材供应、膳食疗养于一体的智慧化养老助餐“中央厨房”,依托辖区内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村级互助养老点建设老年人助餐点,为老年人提供经济实惠、营养可口、方便快捷的用餐服务。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将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服务延伸至家庭。力争到2025年,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数达到2000张,基本覆盖辖区内所有特殊困难老年人。 适老化改造项目。继续推进辖区内居家适老化改造,针对辖区内特困供养、低保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在征得房屋产权人及相邻权人同意后,按照《沙坪坝区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实施适老化改造。 社区养老服务站评比项目。按照《沙坪坝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行评估和分级补贴制度,及时公开站点评估等级等信息,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财政补贴和获取营运资格的依据。 “三享”居家养老服务包推广项目。针对民政兜底对象、低消费群体和高消费群体三类服务对象,继续分类推进“专享、乐享、优享”服务包,让社区老年人在家门口即可享受自主“点菜式”“组合式”的嵌入式养老服务。 老年人助浴服务项目。与市慈善总会、基金会、爱心企业等公益和商业力量合作,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者助浴服务机构为依托,提供定点助浴和上门助浴两种服务方式,包括洗头、洗澡、洗脚、理发、修剪指甲、修面等。 失智老人预防项目。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区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失智筛查、预防训练、家庭照护培训和定位仪配发等服务。开发老年失智自检筛查包,包括筛查量表套装、益智动脑套装、家庭照护套装等失智筛查与预防训练物资。 |
创新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方式,采取委托管理、补贴运营、股权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手段支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功能与普惠作用,提升区社会福利护养中心的集中照护能力,确保失能特困老年人享受到高质量照护服务。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在保障政府兜底任务的前提下,其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收益反哺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增强老年人照护人员职业能力,提高照护服务质量,开展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示范作用。以公办养老机构为依托建设养老人才孵化基地,由区社会福利护养中心对全区所有镇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提供服务指导、护理培训等支持。鼓励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和机构床位之间互转互认,有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优化全区养老行业营商环境,创新完善各类扶持举措,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失能、失智等照护型养老服务行业,放宽外资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支持社区嵌入式、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拓展服务功能,探索个性化照护、安宁疗护等专业养老服务,不断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合理延伸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范围,将专业化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依托养老服务中心链接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完善“中心带站”的运营管理模式,基本形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引导社会办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和抗风险能力,评选星级养老机构,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
增强农村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农村敬老院提档升级改造,融合专业护理、医疗康复等服务功能,逐步转型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落实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人员配备标准,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要按照失能老年人不低于3∶1的比例配备管理服务人员,提高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服务质量。继续做好乡镇敬老院法人登记和备案工作,按照供养对象不低于10∶1的比例配备管理服务人员,鼓励利用空余床位收住农村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社会老年人。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区级运营补贴制度,通过税费减免、奖励补贴等政策,支持优质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参与乡镇敬老院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改造和运营管理。鼓励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养老互助站运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将养老服务输送至村镇、家庭,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普惠性基本养老服务。
提高农村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优化全区农村老年人信息管理,重点掌握留守、失能、高龄等老年人信息,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推动信息共享。依托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村级互助养老点等服务资源搭建区级智慧养老云平台,开展信息采集、机构查询、政策宣传、应急响应等线上服务。鼓励农村家庭参与适老化改造,为老年家庭配套安装视频监控、电信宽带、监护手环等智慧养老设备,开展远程监护,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
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要求,扎实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健全民政、市场监管、消防等区级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推动解决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引导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审验,坚持推行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覆盖安全巡查,督促整改问题隐患,确保养老机构安全平稳运行。提高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根据机构规模、服务对象、老年人数量、功能定位等合理配置医疗、护理、康复、社会工作等岗位人员。加强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行业、地方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评估与评估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作为服务机构领取补贴的重要依据,完善全区养老服务市场主体进入退出机制,激励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专栏3 机构养老重点项目
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督促全区养老机构落实建设、运营标准,培养标准化专兼职人员,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区级失能老人集中照护项目。充分发挥区社会福利护养中心的“特困失能养老”功能,探索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特困老人等困难群体集中照护方式,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的养老服务。 |
充分利用辖区优质医疗资源,完善“1+X”医养结合联合体服务机制,加快医养结合发展。优化医养结合型机构设立流程,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会办医院开设老年病区(房),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继续推行社区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共建共管。推动医养结合机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构建医养联合体,促进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互联互通、老年人健康档案共建共享,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区级合作机制,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减免普通诊察费等优诊措施。鼓励养老机构引入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乡镇卫生院与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毗邻建设,整合农村医养资源,衔接农村医养服务。
通过医养深度结合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等多样化需求。推动医养结合服务拓展至家庭,加强镇(街道)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的协议合作,组建一批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老年人提供老年人健康档案、年度免费健康体检、年度健康管理方案、慢性病长处方等保障服务,为居家重病、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家庭巡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重点服务。推动医养结合服务拓展至社区,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加强护理及康复能力建设、助力提升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构建医疗、康复、护理、养老、安宁疗护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推进以区中医院为龙头的中医医疗共同体建设,开展中医药康复养老服务,强化中医药防治优势病种作用,发挥中医在治未病和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优势,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加强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数据的共建共享,优化医养结合区级信息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完善医养结合人才区级激励制度,支持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行适合我区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继续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适度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着力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为年老等重度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护理服务。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支持其与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照护需求。推动落实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长期照护服务的依据。贯彻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健全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依托护理院(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设置护理型养老床位,提高照护服务的完整性、可及性、供给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安宁疗护试点,组织开展系列安宁疗护专业培训,不断强化从业人员安宁疗护服务技能,提升安宁疗护服务质量。
专栏4 医养结合重点项目
医疗机构医养结合项目。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社会办医院加强护理及康复能力建设、开办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开设老年病区(床),构建医疗、康复、护理、养老、安宁疗护服务相衔接的服务模式。 医养结合服务范围拓展项目。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加强对老年人的诊疗、体检和健康档案管理,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 长期照护服务试点推广项目。继续开展长期照护服务试点,提升长期照护服务质量,扩大长期照护服务在老年群体中的覆盖范围。 |
加快全区养老服务人才培育,逐步形成包含护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大力培养一线护理员、机构养老护理员、失智老年人照护员、居家养老护理员。鼓励医师、医士、护师等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养老行业,支持对口帮扶地区就业困难、贫困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吸引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医疗护理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养老行业就业。推动优化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养老机构的岗位设置,广泛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发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促进养老服务领域充分就业。完善“五社联动”机制,大力培养志愿者队伍,鼓励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参与为老服务,积极探索“时间银行”及互助养老等养老服务模式。
完善以职业教育为主体、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互衔接的区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定期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在岗轮训、转岗培训,强化养老护理员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综合能力素质培养。常态化组织对民政干部的专题培训,加深对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化的认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家庭照护者照护能力,积极组织家庭照护者参与由运营机构、专业人员定期举办的护理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提升照护者老年照护、应急救护、心理减压等知识与技能。依托全区养老机构与产业发展优势,建设养老护理培训基地、养老护工孵化基地和家庭照护培训中心,优化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课程设计,推动形成全面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落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水平综合评价。推进全区养老从业人员登记管理与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服务区级人才库,推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规范管理。
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完善激励机制,改善职业发展空间。落实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的要求,强化技能提升对工资收入增加的正向作用,合理提升养老护理员待遇水平。健全入职补贴、工龄补贴、特殊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养老人才区级补贴制度,吸引对口帮扶地区就业困难、贫困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取得职业技能等级并按规定获得补贴,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区级保障措施,保障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劳动保护、带薪休假等合法权益。重视对养老服务从业者的精神激励,大力宣传养老服务行业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养老服务岗位的吸引力和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成就感。
专栏5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项目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育项目。建设养老护理培训基地,分层分类开展养老服务护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培训,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 养老服务人才保障项目。优化全区养老行业的岗位津贴制度、岗位设置标准和职业晋升渠道,逐步提升持证上岗比例,对养老服务岗位缴纳社会保险给予财政补贴。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养老、护理专业全日制毕业生在本辖区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入职满足特定期限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在本辖区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持有养老护理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一定额度的岗位补贴。 养老服务人才激励项目。定期开展技能评比、技能大赛和优秀护理人员评比等活动,推荐参训人员就业入职,增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开展养老护理员褒扬活动,广泛宣传养老服务行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尊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良好氛围。 家庭照护者培育项目。积极组织家庭照护者参与由运营机构、专业人员定期举办的护理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提升照护者老年照护、应急救护、心理减压等知识与技能。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 |
优化全区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深化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特许经营、租赁经营等运营模式改革试点和创新探索工作,推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在养老服务业形成政府、市场与社会合力,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的跨部门联动和高效配置。依托全区医疗、旅游、文化与教育等优势行业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业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打造康养小镇、森林康养、中医药养生旅游等多元化、高层次的养老服务产业新业态。积极拓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技术在养老领域的深度应用,实现养老服务业与“互联网+”有机融合,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的专业化智慧化发展。支持老年产品的研发制造与关键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契合老年人需要的适老化、个性化、智能化产品,实现养老产品的多样态供给,提升老年群体的晚年生活质量。
强化老年群体的多层次照护保障,完善高龄老年人的区级营养津贴与护理补贴制度,确保失能特困老年人在区社会福利护养中心“应护尽护”。继续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健全以“社会工作者+红岩志愿者”为代表的联动服务机制,鼓励志愿服务团队、社工机构、慈善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化力量为老年群体提供人文关怀、精神慰藉、生活陪伴、文化娱乐等多样化服务。探索推进老年教育试点学校和老年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书法绘画培训等文体活动,大力支持契合老年群体社会化需要的品牌项目研发、应用和推广。加强老年群体权益保障的机制建设与普法宣传,完善涉老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和处理机制,开展老年人普法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推进“沙慈公益·六慈计划”,不断探索和完善养老慈善捐赠颁证奖励、养老慈善“抵税落地”等慈善激励机制,打造爱老、孝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支持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的活动。强化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与关爱,依托社区(村)网格员、楼栋长、党小组长等骨干力量以及红岩志愿服务力量,优化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定期巡访和信息台账工作机制。拓展独居老年人“一对一”关爱服务经验,完善全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持续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基于老年人行动能力评估、居家跌倒风险评估等数据情况,根据老年人的异质化需求,形成“一户一案”的精准改造方案,着力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为老年人社会参与创设机会和平台,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治理,推动老有所为。积极开展“银龄行动”,鼓励老年人通过志愿服务参与公益慈善、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等活动,保持健康心态与积极步调。依托“和顺茶馆”等平台,支持老年人参与社区基层治理和议事协商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民情反馈、纠纷化解、邻里调和等作用。动员和培养一批以党员同志、离退休干部为代表的老年骨干,引领和带动社区的低龄健康老年人,健全“时间银行”制度的长效参与机制,提升老年人的互助质量与水平。强化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充分利用线上养老服务平台等智能化手段促进参与,打造大字版、语音版和简洁版等适老化平台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定制化、有温度、贴心的平台服务,助力消除“数字鸿沟”。
专栏6 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重点项目
老年大学及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积极探索与区教委、行业企业、高校合作举办老年大学及老年活动中心,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绘画等培训,增进老年人社会参与,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到2025年,建成区级老年大学1所,街道(社区)级老年大学教学点覆盖率达到70%。 “时间银行”项目。探索以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的互助养老模式,优化老年志愿队伍管理、志愿时长兑换细则以及志愿服务长效参与规范,实现居家养老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充分调用互助养老资源,推动形成以老帮老、以老养老、互惠互利,形成长时效、可接续的老年志愿服务机制。 独居老人关爱项目。通过为每名独居老年人指定一名关爱联系人、制作一张“关爱服务卡”、制定一个关爱计划,以及依托“一人一策”的全面排查机制、“八助一代”的生活照料服务、“人技协同”的关爱服务手段,落实针对全区独居老年人的一对一关爱服务,提升独居老年人生活质量。 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项目。依托专业社会工作养老服务项目,深入体察老年人的精神状态、家庭关系和社会融入等情况,为老年人提供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和引导性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代际沟通、社会交往等支持服务。 养老企业品牌培育项目。通过政策支持、运营补贴、建设指导等扶持手段,培育发展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示范作用显著的养老服务本土品牌企业,辐射带动和引领养老领域的中小企业发展,形成本土化、特色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 |
落实养老服务质量管理要求,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构成要素和现实发展需要,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国家、重庆市政策文件要求,重点围绕建设标准、运营管理、评估考核、补助标准等内容,逐步完善区级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推进养老服务标准的宣传、应用和推广,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建设,遴选一批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引领和带动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完善具体的公开事项和工作细则。优化信息公开的行业激励机制,助推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公开服务质量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养老服务业良性、规范和健康发展。
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智慧化升级,依托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产品,提升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智慧化水平。加快区级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养老服务管理与信息技术应用的深度融合,通过“金民工程”、重庆市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渝快办”等平台的整合调用,实现养老领域数据、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提升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回应性和高效性。促进区级云平台与养老服务体系的纵向融合应用,健全以养老服务中心“小莲随时呼”、SOS急救呼叫按钮等为代表的服务功能,深化机构、中心、站点云平台应用的功能开发和试点推广,形成云平台服务功能闭环。推动养老服务智能终端设备和产品的研发与使用,实现居家养老智能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智能化建设,根据老年人居家实际情况和养老服务开展需要,在老年人住所安装门磁感应系统、智能检测电表/水表、远程监控等智能设备,在家庭养老床位配备智能呼叫设备、烟感气感探测器等智能产品,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安全监测等服务,增强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完善养老服务区级综合监管制度,搭建起多主体、全方位、适应市场发展的监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规范化常态化,助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政府主导、机构主责、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区级综合监管制度,探索创新养老服务领域监管方式和手段,推动实现全方面、全流程、全周期的养老服务监管。推动民政、市监、卫健、消防等区级多部门开展养老服务联合监管,健全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强化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深入规范养老机构监管行为,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区级综合监管制度,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优化全区养老服务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转化为机构信用评级,逐步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养老协会作用,推动完善养老服务领域行业自律体系,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组织自我约束与自我规范。
健全全区养老服务领域应急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安全健康发展。推动养老机构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和应急处置流程,强化应急处置规范和能力。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推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自管”和“自律”,实现养老机构火灾隐患自行排查、自行整改,初起火灾自行处置的目标。针对养老机构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专门的演练和培训,确保相关管理人员、护理人员掌握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与处置程序。配合市级养老服务救援统筹工作,优化区级养老服务应急救援支援队伍和援助机制。完善区级养老服务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体系,探索科学的物资储备制度和方案,优化应急防控物资多层次供给体系。
专栏7 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项目
养老服务标准化项目。依据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基础服务内容和人员配备,落实服务质量管理和质量评价,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 全域智慧养老示范项目。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推进机构、中心、站点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安装配备辅助器具设施,推广应用智能化终端产品,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智能监测、安全检测等服务,提升家庭养老专业化智慧化水平。 |
积极参与推进成渝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共建共享,协同推动两地养老机构、企业或社会组织同等享受建设运营补贴、土地保障、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加大合作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成都市养老企业在我区建设运营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基于居住地的养老扶持机制,落实“费随人走”“费随人给”统一标准的异地养老机制,加快实现与成都市民政、卫健等部门在养老服务床位补贴、医保等方面无障碍报销,促进养老服务资源共享。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人才联合培训及技能评定互认,推动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老年人入住评估等互通互认。
贯彻落实重庆市关于成渝地区在养老服务领域合作的战略部署,创新协作交流机制,促进区域间养老事业共同发展,统筹两地养老服务规划统一布局。推动沙坪坝区与成都市武侯区的养老服务机构搭建合作平台,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上下联动、共同发展”为主要目标,引导养老服务资源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进区域间养老服务资源融合。深化与成都市武侯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合作,协同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贯彻落实成渝两地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实际工作需求,深化与成都市武侯区的合作,合力强化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辖区老年人口基础数据、养老服务资源等开放共享。加强与成都市就业信息共享,推动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在养老领域实现充分就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与成都市武侯区开展学习、考察、交流,推进两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共享。
强化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构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全力推进养老事业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促成多部门协作、全方位发力、整体性推进,最大限度动员和凝聚为老服务力量。强化规划落地实施,围绕本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推进各项养老事业重点工作。完善以区长为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为副召集人,各部门及镇街为成员的区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辖区内养老事业推进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落实镇街属地责任,健全镇街养老事业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强化基层养老工作力量。
优化全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根据全区人口结构、老龄化发展状况,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养老用地要求,科学规划全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标准和布局,并纳入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设置标准和实施细则,按照不同地域、不同阶段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要求,规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利用效率。盘活存量资源,增加和优化养老服务设施。支持整合国有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盘活闲置医院、学校、商业设施等资源,改造升级后用于养老服务。优化全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和改建的申报流程和变更程序,提高区级多部门协调的审批效率,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需求。
健全多渠道资金筹集和投入机制,强化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资金保障。完善老龄事业发展稳定的区级财政投入增长机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支持养老服务项目,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比例不利于80%。落实税收优惠相关政策,引导金融服务支持老龄事业发展,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投资养老领域产业、开发养老服务金融产品,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老龄保险产品。探索发挥慈善在促进第三次分配、推动共同富裕中的作用,为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开发有益的资金补充。
强化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力量,大力倡导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观,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积极宣传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形成社会广泛关注、全民广泛参与、各界广泛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推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深入群众的作用,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在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保障老年人权益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普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公益属性,弘扬尊重和关爱老年人的优秀传统美德以及符合新时代发展需要的养老文化,促进老年人、家庭和社会形成积极健康的养老观念。
加强规划实施的督导和评估考核,组织开展规划推进情况的动态监测,强化区委区政府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定期监测,压实各部门行业责任和镇街属地责任。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规划确定的发展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进行评价考核,将重点工作目标纳入区委考核办年度考核内容。完善监管和考核问责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确保规划各项目标如期完成。拓宽养老工作开展的民意表达和诉求传递渠道,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强化对全区老年人口基本信息、养老服务需求和养老资源分布的监测与管理,动态掌握老年人口变动情况、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以及老龄工作着力点。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
2 |
健全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和福利补贴制度 |
区民政局 |
区财政局、区残联 |
3 |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 |
区民政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
4 |
探索建立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体系,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 |
区民政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 |
5 |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广 |
区医保局 |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6 |
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
区民政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
7 |
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
区民政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
8 |
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 |
区民政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9 |
积极发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 |
区民政局 |
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各镇街 |
10 |
有序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残联、各镇街 |
11 |
统筹推进城乡养老均衡发展 |
区民政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各镇街 |
12 |
完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 |
区民政局 |
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残联、各镇街 |
13 |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级制度 |
区民政局 |
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14 |
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
区民政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各镇街 |
15 |
引导社会办养老机构有序发展 |
区民政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16 |
增强农村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
区民政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各镇街 |
17 |
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
18 |
推动医养结合服务拓展至社区、家庭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各镇街 |
19 |
构建多元化为老服务队伍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教委 |
20 |
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
21 |
健全养老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 |
22 |
增强家庭照护者培育力度 |
区民政局 |
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
23 |
推进养老服务多业态融合发展 |
区民政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各镇街 |
24 |
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环境 |
区民政局 |
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委、各镇街 |
25 |
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
区民政局 |
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各镇街 |
26 |
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
区民政局 |
区委组织部、区政法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
27 |
构建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体系 |
区民政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28 |
推进“智慧养老”建设 |
区民政局 |
区经济信息委、各镇街 |
29 |
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 |
区民政局 |
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镇街 |
30 |
健全养老服务领域应急保障体系 |
区民政局 |
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镇街 |
31 |
推进成渝地区养老事业协同发展 |
区民政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经济信息委 |
32 |
加强组织领导 |
区民政局 |
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税务局、各镇街 |
33 |
强化设施保障 |
区民政局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各镇街 |
34 |
统筹资金投入 |
区财政局 |
区民政局、区残联、各镇街 |
35 |
加大社会宣传 |
区民政局 |
区委宣传部、各镇街 |
36 |
健全监测评估 |
区民政局 |
区政府督查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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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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